原標題:湖北天然氣價格將調整?湖北物價局稱對居民生活影響較小
楚天都市報5月29日訊日前,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出臺了理順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政策,決定從6月10日起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機制、價格水平與非居民用氣銜接。記者從湖北省物價局獲悉,目前全省各地正在開展省內管道運輸價格和配氣價格成本監(jiān)審,銷售價格調整必須履行聽證程序。
湖北物價局相關人士介紹,由于歷史原因,長期以來居民和非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不同價,居民用氣價格長期低于供氣成本,價格成本倒掛,不能反映供求。目前,全省各地正在開展省內管道運輸價格和配氣價格成本監(jiān)審。重新核定省內管道運輸價格和配氣價格工作未完成的地方,一律不得調整終端銷售價格。
該人士介紹,天然氣銷售價格是價格聽證目錄內項目,履行聽證程序是依法行政必不可少的環(huán)節(jié)。按照價格聽證的相關規(guī)定,召開聽證會前,各地價格主管部門一定會提前發(fā)布聽證公告,公布價格調整方案,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6月10日是調整起始日,各地調整天然氣銷售價格還有很多程序性工作要做。廣大居民不要相信各種傳言,避免造成各種不必要的恐慌。
這次改革將會對居民生活造成多大影響?湖北物價局相關人士介紹,據目前初步估算,全省各地銷售價格調整幅度整體上會低于當地門站價格上調幅度。即使等額傳導,對城鎮(zhèn)居民家庭,按平均每月每戶生活用氣20立方米左右測算,每月增支不超過6元,對居民生活影響較小。對于城鎮(zhèn)低收入群體,將給予適當補貼,保障其基本生活。
有市民擔心,如果燃氣公司限購怎么辦?湖北物價局相關人士介紹,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調整前,燃氣企業(yè)不得擅自停氣或臨時增加限購措施,特別是去年冬季出臺限購措施的城市,今年冬季不得在原有措施基礎上加碼。
省物價局提醒燃氣企業(yè),通過改變計價方式、增設環(huán)節(jié)、強制服務等方式提高或者變相提高以及串通價格的,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從重從快查處,予以公開曝光,同時強化信用管理,實施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