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恩施一“老賴”聲稱單挑法院,結果…
“現在欠錢的多了,我在外面還欠下20多萬,2萬多塊錢這點小事就別來找我了。你們法院的別參合進來,不然后果很嚴重!我一人可以單挑你們全法院的人!”
恩施一“老賴”欠錢不還不說,還拒收應訴材料,拒絕出庭應訴,甚至撕毀判決書……這真是搞邪了!
最終,聲稱要單挑法院的那名男子,于6月6日被拘留。
原來,事情是這樣的:
2018年4月8日,咸豐縣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梅某訴文彪民間借貸糾紛一案。
受案后,承辦法官多次電話聯系文彪到法院領取相關應訴材料,文彪卻在電話中對法官進行言語威脅,聲稱:你們不要管這件事,不然后果很嚴重。法官亦本著執(zhí)法為民的理念,在電話中向文彪講解法律知識告知其敬畏法律、尊重司法,文彪不以為然并拒絕到法院領取應訴材料。
多次聯系未果,法官多方打聽,得知文彪在宣恩縣李家河鎮(zhèn)上洞坪村街上一門面內經營飼料,且只有逢農歷的三、六、九日趕集才會開門營業(yè)。
2018年5月17日,時值農歷四月初三趕集日,法院工作人員找到文彪送達應訴材料。法官表明來意,文彪情緒激動,聲稱“現在欠錢的多了,我在外面欠了20多萬,就欠他2萬多塊,這點小事都別來找我,你起訴到法院我更不會還”,言語中多是江湖氣息。還叫囂要單挑全法院、一刀子將法官解決等等目無法律、無視國家司法權威的行徑。整個過程中,法院工作人員保持冷靜,耐心向其講解法律規(guī)定、釋明其所有的訴訟權利。文彪不為所動,稱不會在送達回證上簽收應訴材料,更不會到庭參加訴訟,法院工作人員只得將應訴材料留置送達后離開。
2018年5月31日,本案開庭,文彪未到庭參加應訴,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后作出了缺席判決。
6月6日,農歷四月二十三,逢趕集日,法官再次來到文彪所在的宣恩縣李家河鎮(zhèn)上洞坪村其飼料鋪向其送達民事判決書。文彪見到法院前來,仍不改以往的藐視態(tài)度,更是當場撕毀民事判決書,態(tài)度極其囂張。
文彪態(tài)度極其囂張
法官以涉嫌阻礙執(zhí)行職務要求文彪隨行回法院說明情況,文彪態(tài)度強硬不肯去,法警在對其上戒具時,文彪奮起反抗并與法警發(fā)生肢體沖突。后執(zhí)法人員制服文彪,將其帶回法院。
文彪被帶回法院
隨后,在給文彪做筆錄時,文彪意識到行為的嚴重性,對自己的行為懊悔不已,表示因自己法律意識淡薄、不懂法才做出撕毀民事判決書、阻礙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執(zhí)行職務的違法行為。我院對文彪作出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并送拘留所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