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市紀委通報4起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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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新縣浮屠鎮(zhèn)山下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李名亮等人違規(guī)套取專項扶貧資金等問題。2013年至2015年,浮屠鎮(zhèn)山下村經村集體研究決定,以虛報項目資金和虛列支出的方式,先后10次套取村路燈安裝項目、梧桐樹種植項目、廣場硬化項目、食用菌種植項目等扶貧項目資金和村集體資金共計48.99萬元,設立賬外賬用于公款送禮、公款旅游及墊付村民社會撫養(yǎng)費等開支。
時任山下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李名亮,村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副主任李名海,村委會副主任陳新書,村委會委員、報賬員萬輝芳對此負有直接責任。同時,李名亮、李名海、陳新書、萬輝芳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
2017年,李名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依法罷免村委會主任職務,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李名海、陳新書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萬輝芳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并被依法罷免村委會委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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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金牛鎮(zhèn)祝鋪村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副主任胡道啟違規(guī)套取教育扶貧資金問題。2015年至2017年,金牛鎮(zhèn)祝鋪村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副主任胡道啟利用職務之便,多次開具家庭貧困虛假證明,為其兩個子女違規(guī)領取寄宿生補貼共計3750元。
2017年9月,胡道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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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陸區(qū)商務新區(qū)(團城山街道)社會發(fā)展辦副主任張愛喜等人在扶貧政策審核中履職不力、把關不嚴問題。2012年至2016年,張愛喜在任團城山街道社會發(fā)展辦副主任期間,對其分管的城市低保動態(tài)管理和惠民政策審核工作履職盡責不力、審核把關不嚴,導致轄區(qū)內4戶不符合政策家庭違規(guī)領取高中、中職助學金共計9000元。青龍山社區(qū)干部張奔奔、杭州東路社區(qū)干部張靜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在未經入戶核查的情況下違規(guī)為不符合助學政策人員出具不實家庭貧困證明。
2017年11月,張愛喜、張奔奔、張靜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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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fā)區(qū)太子鎮(zhèn)屋李村副主任李劍鋒在“三改”工作中履職不力、把關不嚴問題。2016年5月,太子鎮(zhèn)啟動精準扶貧貧困戶“三改”(改房、改廚、改廁)審核上報工作,時任太子鎮(zhèn)屋李村村委委員、包組干部李劍鋒在“三改”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政策審核把關不嚴,在對貧困戶真實家庭經濟情況未做深入調查核實的情況下,將“三改”名單予以上報,致使該村不符合條件的農戶違規(guī)領取“改廚、改廁”補助資金1萬元。
2017年7月,李劍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