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經銷商與廠家起糾紛打傷他人,新洲一名男子被拘留8天
楚天都市報6月16日訊經銷商與廠家本是合作的關系,可在合作中產生矛盾,新洲一名男子竟持刀威脅廠家業(yè)務員,并打傷了與廠家簽下新合同的另一名商戶。15日,新洲男子為自己的沖動付出了代價,被處以行政拘留8日。
周先生是湖北一家啤酒集團的業(yè)務經理,負責維護與新洲地區(qū)的經銷商合作關系。每年到了4月,公司都要要求經銷商搶占鮮啤市場,但一位合作多年的經銷商廖先生由于種種原因遲遲沒有提貨,公司為了市場發(fā)展需要,最終取消與他的合作,重新在當?shù)卣伊私涗N商張先生。6月11日下午,周先生正在邾城街開發(fā)新客戶,廖先生突然找來,與周先生理論,并從外面提了一把砍刀逼向周先生,還好最終沒有動手,只是踢了他一腳。
6月12日,張先生接到廖先生電話,約他去夜市協(xié)商。但當晚到了夜市后,還沒說上幾句,廖先生不知從哪抓起一根鋼管對張先生下手,張先生邊擋邊跑,最后躲進餐館廁所才作罷。后來,到醫(yī)院檢查,他身上多處軟組織挫傷。
14日,楚天都市報記者聯(lián)系上廖先生,他說母親病重,最近心情非常著急。他承認自己沒有及時提貨,是因為自己手骨折,5月份又受大雨影響,在公司決定取消與他的合作后,他要求拿回押金,卻被告知要等到年底。
新洲警方介紹,當天接到報警后,邾城街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到達現(xiàn)場后,通過詢問報警人和現(xiàn)場走訪,獲取了違法行為人廖某的基本信息,便立即對廖某展開傳喚,并多次前往其家中尋找廖某未果,與此同時通過廖某的親朋好友傳遞政策,向其做工作。6月14日晚,廖某迫于公安機關的政策攻勢主動到邾城街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實交代了其因生意糾紛與張某在餐館內談判,談判未果惱羞成怒拿鋼管打傷張某的違法行為。目前,廖某因故意毆打他人,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8日并處罰款200元的處罰,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