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個稅減稅紅包有望10月起發(fā)放 月薪萬元將少繳六成
《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6月29日開始向社會征求為期1個月的意見,本修正案擬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而在本修正案施行前,今年10月至12月,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5000元免征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并按照新的稅率表來計算納稅款,并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有觀點稱,這意味著個稅減稅紅包有望在10月1日起發(fā)放。
低稅率級距大幅擴大
相較之前公布的信息,此次草案全文公布了最新的具體個稅稅率表。
根據新稅率表,綜合所得應該按如下稅率繳稅:全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6萬元的為3%;超過3.6萬元至14.4萬元的部分為10%;超過14.4萬元至30萬元的部分為20%;超過30萬元至42萬元的部分為25%;超過42萬元至66萬元的部分為30%;超過66萬元至96萬元的部分為35%;超過96萬元的部分為45%。
跟現行稅率相比,低稅率級距大幅擴大?,F行稅率為10%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3%;現行稅率為20%的所得以及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10%;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20%。
月入萬元個稅少繳六成
具體到個人,若方案通過將少繳納多少個稅?
假設一名職工每月在扣除社保費用后的工資是1萬元,每年共獲得12萬元的薪水。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他的每月應納稅所得額為6500元,適用20%的稅率,再減去該檔的速算扣除數555元,那他當月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就是745元,每年總共將繳納8940元的個稅。
按照新方案,他未來的應納稅所得額則是6萬元/年。其中,對3.6萬元的收入征收3%的個稅、對剩余的2.4萬元的收入將征收10%的個稅。計算可得,其每年將繳納3480元,即少繳了5460元,相當于少繳了6成。
專項附加扣除尚待確定
草案第六條明確,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
考慮到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范圍、標準等比較復雜,難以在法律中直接規(guī)定,草案規(guī)定,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確定。
綜合新華社、《每日經濟新聞》報道
責編:ro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