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按下地鐵“緊急停車按鈕”,未造成行車影響仍被行拘5日
長江日報記者從地鐵運營公司獲悉,日前,一位20來歲的年輕男乘客無故在地鐵站臺上按下緊急停車按鈕,被公安機關(guān)處以五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地鐵2號線螃蟹岬站的一位地鐵工作人員向長江日報記者介紹了當時的事發(fā)經(jīng)過。6月29日下午5點47分,正在站臺上巡視的許峰剛剛送完一趟列車,一轉(zhuǎn)身就見一位候車乘客按下緊急停車按鈕。他立刻向乘客走過去,“這個不能隨便按”,同時制止了這位乘客企圖第二次按的行為。 幾乎同時,車控室收到了緊急停車警報,通過呼叫平臺詢問許峰情況。他馬上回復(fù)是乘客誤按,請速恢復(fù)。車控室立刻將緊急停車警報恢復(fù),前后僅3秒鐘,有驚無險,未對地鐵列車行車造成影響。 很快,值班站長葉海亮趕至現(xiàn)場,詢問這位乘客為何要按緊急停車按鈕,對方解釋含糊不清,說是無意按下的?!皬乃谋砬橹?,我估計他可能還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比~海亮隨即請他和自己一同上站廳說明情況。在站廳,正好遇上巡站的警察,葉海亮向警方說明情況,將這名乘客交至警方。 “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緊急停車按鈕上已標明‘擅自緊停罰款1000-5000元’,可該乘客還是無故按了下去?!?螃蟹岬中心站長樊厚斌對長江日報記者說,由于警方調(diào)取監(jiān)控視頻,發(fā)現(xiàn)這位乘客并非倚靠等無意行為按下的,而是故意為之,因此被公安機關(guān)處以五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地鐵小知識 哪些情況可以按“緊急停車按鈕”? (1)乘客跳下站臺,進入軌道區(qū)間時; (2)物品掉下站臺,影響列車運行時; (3)設(shè)備及物品侵入限界,阻擋列車正常進出車站時; (4)站臺門或車門夾人時; (5)站臺門或車門夾物影響行車時; (6)其它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突發(fā)性事件發(fā)生時。 責任編輯:陳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