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冶男子出7.5萬請人毆打同事 牽出挪用千萬元資金大案
大冶市檢察院在辦理公安機關提請批捕的一起尋釁滋事案件過程中,通過深入細致審查,從細節(jié)中發(fā)現(xiàn)端倪,由一起小案帶出挪用資金千萬余元的大案線索。
6月24日,公安機關將鄭某等人涉嫌尋釁滋事案提請大冶市檢察院審查逮捕,經(jīng)審查,鄭某對其出資7.5萬元邀請王某等三人出面將其同事卓某毆打致其輕微傷一事供認不諱,但對出資邀約人員毆打同事的理由總是支支吾吾,始終不能自圓其說。在全面審查案件證據(jù)后,承辦檢察官認為,認定鄭某等人涉嫌尋釁滋事罪定性不準,此案應當認定為故意傷害,但傷害結(jié)果僅為輕微傷,達不到故意傷害案追訴標準。
承辦檢察官并未就案辦案,針對案件顯露出的種種疑點,制定了具體細致的訊問方案,緊緊抓住其一次出資7.5萬元邀約人員毆打同事的目的這個關鍵問題進行訊問。
最終犯罪嫌疑人鄭某交代了其作案動機。原來,該公司因為工作需要,準備安排輪崗,由卓某替換鄭某的工作,這樣鄭某挪用公司巨額資金問題就會浮出水面。為了不讓自己的違法行為被單位發(fā)現(xiàn),鄭某想出了請人毆打卓某,讓其因傷不能履職的主意。
至此,鄭某涉嫌挪用資金案件線索浮出水面,承辦檢察官及時跟進,督促公安機關迅速開展工作,經(jīng)初步調(diào)查后核實鄭某涉嫌挪用公司資金千萬余元。大冶市檢察院已依法監(jiān)督公安機關對該涉企案件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