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女子四年后發(fā)覺信用卡被盜刷 資金高達14萬
2018-07-23 19:17:00 來源:楚天都市報

原標題:糊涂人辦出糊涂事,四年后才發(fā)覺信用卡被盜刷14萬

楚天都市報7月23日訊(見習(xí)記者張理晶 通訊員朱凜睿 戴燁東)近日,市民周女士在查征信(個人信用歷史記錄)時發(fā)現(xiàn)自己有兩張銀行信用卡逾期未還款,卻不記得,那是四年前丈夫程先生找路邊小攤販幫忙代辦的。原來,彼時程先生申請到信用卡并取現(xiàn)8萬元后,轉(zhuǎn)身就把這件事給忘了,而另一邊,代辦信用卡的陳某則偷偷用信用卡套現(xiàn)14萬元,用于自己花銷。直到今年,這件事才東窗事發(fā)。近日,江漢區(qū)檢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陳某。

2014年4月,程先生因資金困難,想通過辦理信用卡籌錢做生意,就找到了當(dāng)時在江漢區(qū)某街道擺攤幫人代辦大額信用卡的陳某。因為程先生自己不符合申請條件,所以決定以其妻子周女士的身份信息辦理兩張信用卡。擔(dān)心在申辦過程中不能恰當(dāng)回答銀行提問,也為了套現(xiàn)方便,周女士將申請下來的信用卡以及綁定信用卡的手機卡均交由陳某全權(quán)管理。但程先生夫婦不知道的是,這一舉動大大方便了陳某接下來的行事。

很快,陳某代辦的第一張信用卡下來了。在程先生授意下,陳某將信用額度8萬元全部套現(xiàn)并轉(zhuǎn)給了對方。又過了半個月,第二張卡下來了,陳某再次聯(lián)系程先生,電話沒有打通,他就沒有管此事了。然而,陳某漸漸發(fā)現(xiàn),程先生拿到錢后,再沒有過問這兩張信用卡的事情,陳某忍不住動起了歪心思,他將第一張卡的信用額度逐步提升到13萬多元,并將剩余的4萬多元額度套現(xiàn),供自己使用;一招得逞,他又將第二張信用卡的10萬元信用額度全部套現(xiàn)。由于當(dāng)初辦卡時陳某掌握著周女士的手機卡,信用卡密碼也由陳某提醒周女士設(shè)置,就連銀行的往來短信,也由陳某直接接收。因而程先生夫婦未收到一條銀行的提醒短信,他們對陳某的所作所為也一無所知。

直到2018年3月,周女士去查征信時才發(fā)現(xiàn)有兩張銀行信用卡逾期未還款,夫妻倆這才想起四年前曾找陳某代辦信用卡一事。雙方見面后,陳某坦白用周女士的兩張信用卡套現(xiàn)了14萬元,但現(xiàn)在自己沒有余錢,希望對方能寬限一個月,過段時間再還錢。然而,陳某卻始終沒有補上這筆資金 “缺口”。

之后,周女士和程先生一起找到陳某,要求陳某寫下一張16萬元的欠條,還款期限為今年五月底。到了6月6日,銀行向周女士催討其所欠本金加滯納金共計23萬余元,此時陳某還是無力償還欠款,周女士只好選擇了報警。

經(jīng)審查,陳某是湖北武漢人,36歲,初中文化程度,無業(yè)。

“犯罪嫌疑人陳某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guī)定,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赡芘刑幫叫桃陨闲塘P,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的規(guī)定,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陳某?!?/P>

承辦檢察官借本案提醒廣大市民朋友,信用卡套現(xiàn)是違法行為,切不可為,目前央行正在研究將持卡人套現(xiàn)行為記入個人征信系統(tǒng),直接影響其個人信用記錄。同時,檢察官建議大家親自辦理銀行卡、信用卡業(yè)務(wù),并將卡、存折、密碼妥善保管,不要輕易示人;綁定手機時盡量選擇自己或親人的手機號碼,如有更改及時告知銀行,避免出現(xiàn)像周女士這樣,銀行催款卻“找錯人”的情形。

(責(zé)編:Megg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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