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兒子車禍去世,婆婆將準兒媳告上法庭要同居存款
楚天都市報訊(見習記者張理晶 通訊員楊睿 葉甑皓)戀愛多年的男女雙方于2011年來到武漢生活,3年前,他們在沒領取結婚證的情況下舉辦了婚禮,一個月后男方曉峰(化名)車禍去世。女方小蘭(化名)隨后因雙方同居期間的13萬余元存款與曉峰的母親發(fā)生糾紛。近日,法院判決,小蘭返還給曉峰的母親趙女士7.5萬元。
據(jù)知情人士介紹,北方女孩小蘭和武漢男子曉峰,在武漢讀大學期間結緣,雙方戀愛多年,并于2015年前在武漢市江夏區(qū)舉行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不料,一個月后,曉峰因車禍去世。小蘭隨后離開了曉峰家,并將曉峰遺留賬號上的13萬元存款轉入了自己的賬號。
辦案人員介紹,曉峰的父母親早年離異,母親趙女士定居外地,曉峰跟父親和爺爺奶奶長大。曉峰的父親身體不好,在兒子去世后不久,也跟著離開了人世。得知小蘭將存款轉走后,人在外地的趙女士十分氣憤,要求小蘭返還全部存款。遭到拒絕后,趙女士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小蘭認為,自己在轉賬前已征得曉峰父親的同意。她和曉峰雙方雖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在同居期間二人的工資收入存款、舉行婚禮時雙方親友的禮金等都存入曉峰的賬戶中,該筆存款涉及到二人同居期間共同財產(chǎn)的分割及曉峰去世后個人財產(chǎn)部分的遺產(chǎn)繼承問題。
庭審中,小蘭拿出了一份禮金簿,上面記載著小蘭與曉峰舉行婚禮時親友所送禮金共15萬元。承辦法官經(jīng)調查發(fā)現(xiàn),曉峰的銀行賬戶在二人舉行婚禮后確實存入了15萬余元,這一事實與小蘭陳述的曉峰賬戶中遺留的存款大部分為收取的禮金相吻合。趙女士為了證明自己有權獲得曉峰的遺產(chǎn),拿出了一份曉峰的爺爺奶奶書寫的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同時,辦法法官查明,雙方曾共同拿出2萬余元資金認籌房產(chǎn),曉峰去世后,這筆款項被返還,加上有爭議的13萬元,雙方需要分割的財產(chǎn)為15萬余元。
承辦法官希望通過調解的方式化解矛盾,但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法院審理后認定,13萬元存款和2萬余元認籌金為小蘭與曉峰同居生活期間的共同財產(chǎn),小蘭與曉峰各自享有50%的份額,因曉峰的爺爺奶奶均書面表示放棄應繼承的份額,所以曉峰享有的50%的份額由其母親趙女士繼承。
近日,法院判決小蘭返還趙女士7.5萬元。
責編:陶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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