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莊家賭博設局詐騙“老千”錢財21萬元,12名團伙成員均被判刑
楚天都市報8月22日訊“老千”受莊家邀請參與牌局,原本商議利用作弊器幫助莊家贏取同桌牌手錢財,沒料到莊家與同桌牌手做局,將“老千”錢財21萬余元詐騙并洗劫一空。今日,記者從省檢察院獲悉,遠安縣法院以詐騙罪、搶劫罪對張園園等12人判刑并處罰金。
經(jīng)審查,2016年6月至8月期間,張園園伙同張維成、楊健等人欲利用“翻筒子”的賭博設置騙局,先后邀約外省的楊某某、莫某某等“老千”至宜昌市遠安縣,雙方約定由“老千”提供麻將作弊器幫助張園園等人賭博贏錢,贏錢后雙方按一定比例分成。
“老千”們興致勃勃地來到賭場,卻不料落入張園園等人精心設置的陷阱。賭局開始后,先由張維成“坐莊”,安排其同伙輪流在賭局中充當牌手,造成張維成“輸錢”的假象,后以“老千”的技術差,造成輸錢為借口強行索要賠償,張園園及團伙成員共同榨取“老千”們的財物合計21萬余元。
2016年8月2日,張維成、楊健等11人相繼被抓獲歸案,張園園則潛逃在外。2017年12月26日,漏網(wǎng)的張園園到遠安縣公安局投案。
今日,據(jù)遠安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介紹,這個案子的詐騙手段新穎,辦案過程可謂一波三折。當年公安機關移送起訴時,僅起訴了5名犯罪嫌疑人。承辦檢察官在審查起訴時發(fā)現(xiàn),這個團伙有12人參與騙局,分工明確,環(huán)環(huán)相扣,于是建議公安機關追訴相關人員。
同時,檢察官在訊問筆錄中發(fā)現(xiàn)一個細節(jié),張維成、楊健、王某某3人在向一名“老千”索要賠償時,曾用語言威脅、暴力手段現(xiàn)場取得現(xiàn)金3.4萬元,該行為已涉嫌搶劫罪,公安機關遺漏了該罪名。
今年6月21日,遠安縣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漏犯張園園提起公訴。經(jīng)過審理,遠安縣法院一審以搶劫罪、詐騙罪對張維成、楊健判刑4年,并處2萬元以上罰金;以詐騙罪對張園園判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1.5萬元;以搶劫罪對王某某判刑1年11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其他8人均以詐騙罪判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責編:劉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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