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谷城籍女子外地學賭術回家開賭場,被判管制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
襄陽晚報訊(通訊員 袁正昌 劉獻勇 全媒體記者 張廉)在外打工,卻沉迷賭博機無法自拔,回鄉(xiāng)后找人合伙開賭場,結果還沒滿月就被公安機關抓獲。日前,谷城縣檢察院以涉嫌開設賭場罪對嫌疑人王某麗提起公訴,谷城縣法院判處其管制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
據(jù)了解,谷城籍女子王某麗從上世紀90年代初就在外打工,其間,她了解到用捕魚賭博機和“金鯊怒放”連線賭博機賭博賺錢的訣竅。
2017年春節(jié)回家后,王某麗發(fā)現(xiàn)家鄉(xiāng)谷城賭博機“市場”一片空白,感覺能從中大撈一筆,便將開設賭場的想法與陳某、李某濤、吳某(均已獲刑)商量,并達成了合伙開辦、股份分紅的協(xié)議。
2017年5月5日,該團伙購置賭博機后,以開設游戲機室為幌子,在室內(nèi)設賭博機招攬他人進行賭博。然而,王某麗等人的“賭場發(fā)財夢”做了不到一個月,就被谷城縣公安機關查獲。5月27日,警方在其經(jīng)營場所內(nèi)當場查獲捕魚賭博機4臺、“金鯊怒放”連線賭博機8臺、賭資2675元、上分卡17張。
辦案檢察官表示,與普通的賭場不同,玩家在賭博機上的輸贏與運氣沒有關系,全靠程序控制,莊家會偶然讓參賭人員贏上一回,進行“放水釣魚”,為的就是騙取更多的金錢。賭博機具有欺騙性強、迷惑性大、牟利快等特點,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
責編:劉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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