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一喪葬壟斷團伙盤踞殯儀館強攬業(yè)務 索高價當殤夫不給錢不讓安葬
2018-08-27 21:15:00 來源:荊楚網(wǎng)

楚天都市報8月27日訊(記者周鵬 通訊員陳雯)崇陽縣天城鎮(zhèn)謝家坳村10余村民邀約在一起,長期盤踞在該縣天鵝山殯儀館,壟斷喪葬服務,死者家屬必須得高價請他們當殤夫,即使沒有當殤夫,也要交一定費用,否則不讓安葬?!皻懛虬嘧印?,是指從事喪葬服務的人員,俗稱“八抬”。

這伙人大發(fā)死人財,許多市民吃了悶虧,而殯儀館管理方是敢怒不敢言。崇陽縣公安局于今年6月發(fā)現(xiàn)后,在初步查明犯罪事實、掌握大量證據(jù)的基礎上,該局于7月9日組織警力60余人,將王某、謝某等10名涉案人員一網(wǎng)打盡,這個喪葬壟斷團伙徹底覆滅。

昨日,崇陽縣公安局向楚天都市報通報了此案,目前,該涉惡團伙的10名主要成員已被檢方批捕。

以交利潤為由取得壟斷經(jīng)營默許

崇陽縣公安局刑偵大隊負責人向記者介紹,天鵝山殯儀館位于崇陽縣天城鎮(zhèn)謝家坳村,該村四組、六組的部分村民以殯儀館建在該村地盤為由,借用殯儀館名義,強行承攬喪葬服務業(yè)務、收取高額費用,牟取非法利益。

該村四組、六組把從事喪葬服務作為重要集體收入來源,在未經(jīng)殯儀館的同意下,在本組范圍內(nèi)競價發(fā)包,收取高額提成。2017年3月29日,四組村民王某以兩年向組里交利潤25萬元,六組謝某以三年向組里交利潤21萬元為條件,取得本組在殯儀館從事喪葬服務的“資格”。

取得承包資格后,王某和謝某分別組織夏某、謝某某等10余名村民,形成固定的殤夫班子。凡是在天鵝山辦理喪事,死者家屬只能請他們當殤夫,否則就辦不成事,哪怕事主已經(jīng)請好了殤夫也不行,否則不讓下葬,強迫接受他們的喪葬服務。

據(jù)了解,以王某和謝某為首的團伙長期盤踞在崇陽縣天鵝山殯儀館,利用地利優(yōu)勢,采取威脅手段,非法控制殯儀館,壟斷喪葬服務行業(yè),強迫喪戶接受喪葬服務,敲詐火化遺體、安葬骨灰的家屬。

沒有提供殤夫服務也要收費

據(jù)了解,這個團伙擅自設立收費項目,不論是否提供實質(zhì)性服務,不論服務時間長短,一律按3天、8個人計算服務費,每戶收費8000元至1.3萬元不等。截止案發(fā)時,先后有40余戶死者家屬被迫接受他們的服務,非法獲利40余萬元。

2016年12月初,吳先生的母親去世,在該殯儀館開追悼會。王某和謝某等趕到現(xiàn)場,要求提供殤夫服務。而吳先生表示母親生前有交待,一切從簡,不辦法事,回絕了王某等人的要求。

而王某等人以阻擾其母親火化、骨灰安葬相要挾,強迫吳先生接受服務,看著母親不能安葬,吳先生心里十分難過,無奈被迫答應。王某等人在喪事辦理過程中未提供實質(zhì)性服務,喪事結(jié)束后仍然以服務費名義,向吳先生索要人民幣1.2萬元余元,并向吳先生的妹妹索要了900元孝費,共計1.3萬余元。

2017年10月底,徐女士的父親徐先生去世,在自家大院里辦理喪事,擬安葬在天鵝山公墓。而王某、謝某聞訊后,趕到喪事現(xiàn)場,以阻擾火化、安葬相要挾,要求承辦喪事,徐女士被迫答應。

因未辦法事,僅親人“坐夜”陪伴逝者,王某等人未提供實質(zhì)性服務,仍然以服務費名義,向徐女士索要現(xiàn)金1萬余元、香煙144盒(單價為20元)、毛巾等,折合人民幣1.3萬余元。

不在殯儀館辦喪事也要收費

“你提供了真實的服務,我也認了!”多名逝者家屬對王某和謝某團伙的行為發(fā)指,他們表示,在親人去世后,只要不給他們交錢,就會受到各種騷擾,讓生者和逝者都不得安寧。

為了牟利,王某、謝某自行設立規(guī)矩:凡是要在天鵝山殯儀館火化,哪怕不在殯儀館辦喪事,也要向他們交納殤夫費,否則不讓安葬。死者家屬除按規(guī)定交殯儀館收取的火化費450元外,他們也要按每具遺體2000元的標準收取服務費。

去年10月底,吉某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其家屬到崇陽縣天鵝山公墓選購墓地,被王某發(fā)現(xiàn)。王某隨后帶領其他殤夫感到吉某家中,要求其丈夫李先生接受他們提供喪葬服務。因沒有做法事,并已雇請了殤夫,李先生回絕了他們的要求。

而王某則聲稱天鵝山公墓是謝家坳村的土地,不接受他們的服務就不能下葬。為了讓妻子能夠順利安葬,李先生被迫答應他們的要求,辭掉雇請的殤夫。王某仍然以服務費名義,向李先生索要8800元現(xiàn)金、24條毛巾,折合人民幣9000余元。

據(jù)民警調(diào)查,先后有30余人向他們補交殤夫費、50人向他們交納火化服務費,非法獲利40余萬元。

60多民警包圍殯儀館端掉該團伙

今年1月底,李先生的母親黃女士病逝,在家中辦完喪事后,擬安葬在天鵝山公墓。到殯儀館火化時,王某、謝某等人以未雇請他們承辦喪事為由,阻止遺體火化,并與李先生家人發(fā)生了肢體沖突。后王某、謝某等殤夫繼續(xù)阻止骨灰下葬,雙方僵持四天,后李先生補交了殤夫費,母親方得以下葬。

據(jù)悉,以王某和謝某為首的團伙以鎖門、堵路和人身攻擊相威肋,嚴重破壞殯儀館的正常秩序,致使殯儀館不敢管、管不了。并且強迫提供喪葬服務,漫天要價,完全壟斷了天鵝山殯儀館的喪葬服務業(yè)務,致使殯儀館多年無法正常開展業(yè)務、無法實施有效管理。

今年6月,崇陽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立案調(diào)查,在掌握犯罪事實證據(jù)后,7月9日上午,60多名民警將天鵝山殯儀館緊緊圍住,將王某和謝某為首的團伙,全部抓捕歸案,王某等人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崇陽警方將王某、謝某等10名主要成員刑事拘留。

目前,這10人已被檢方批捕,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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