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惡心!武漢一男子當家教 猥褻10歲女學生
書房閉門一對一補習,本想為孩子營造安靜的學習環(huán)境,卻給了心懷不軌者可乘之機。家教老師朱某在補課期間,以“拉近距離”為由,多次親吻、摟抱學生,給被害女童留下嚴重心理陰影。近日,武漢市江漢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以猥褻兒童罪對朱某提起公訴,并建議對其禁業(yè)限制。最終,朱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三年內禁止從事教育、培訓等教師職業(yè)活動。
趁上課猥褻學生
2018年3月,龔女士經(jīng)人介紹,聘請自稱是某名校老師的朱某上門為女兒桐桐(化名)補習數(shù)學,每周兩次,單次課時費200元。為了讓孩子專心學習,朱某在書房上課時,房門一般都會關閉。誰知,隔著的這道門,竟讓未滿10歲的桐桐陷入噩夢。
六月間一次補習,龔女士突然聽到孩子不耐煩地喊了一聲“哎”,便立刻進門查看,卻發(fā)現(xiàn)朱某正神情慌亂地作講課狀。身為母親,龔女士非常了解,內向的桐桐一般只在表達極端抗拒時這般叫喊,聯(lián)想起前兩周,女兒也曾在補習時大聲說話,龔女士頓時警覺起來。
送走朱某后,龔女士一邊給女兒做飯,一邊同她聊天。剛開始,桐桐吞吞吐吐不愿說,經(jīng)過媽媽反復引導,她才吐露“朱老師”方才試圖親吻她,被推開后親到臉頰的“壞事”。女兒的話,猶如晴天霹靂。龔女士又驚又怕地繼續(xù)追問,得知朱某在擔任補課教師的三個月內,多次以“拉近師生距離”為由,強行對桐桐實施親吻、摟抱、撫摸背部等行為。次日,龔女士陪著女兒前往派出所報警,警方于6月12日將犯罪嫌疑人朱某抓獲歸案。
家教猥褻兒童獲刑三年
到案后,朱某對自己的“不適當”行為供認不諱。9月4日,該案被移送武漢市江漢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jīng)查證,朱某,45歲,湖北隨州人,大專文化程度,某民辦學校的聘任制老師,而非他自稱的名校教師。
“親吻、摟抱、撫摸,朱某這些超越師生界限的行為,不僅敗壞師德師風,更已涉嫌猥褻兒童罪”,承辦該案的未檢部檢察官郭艷萍表示,“司法實踐中,猥褻兒童多發(fā)生于私密、隱蔽的環(huán)境,少有人證,很難留下物證,證據(jù)條件較為單薄,常常難以認定。因此,更重要的是提高安全自護意識,防患于未然。以家教為例,補習時可以選擇一對多的形式,往返補課最好結伴而行或有父母接送,盡量不要讓師生在封閉空間內獨處,如有必要可安裝攝像設備等等?!?/P>
談起本案,郭艷萍檢察官感慨道,“桐桐媽媽曾經(jīng)多次告訴女兒‘有些身體部位不能讓別人碰,也不能親’,所以當朱某欲行不軌時,桐桐會反抗,只可惜因為‘怕丑’沒有早點告訴媽媽,放縱了惡行”,因此,她建議父母要經(jīng)常詢問,鼓勵孩子講出異常遭遇,適時適當?shù)亟o予幫助和引導,保護孩子健康成長。
“朱某的所作所為,愧對教師的神圣使命,不宜再繼續(xù)從事教師職業(yè)”,為切實保護未成年人權益,承辦人對本案提起公訴同時,一面向法院提出禁止其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三至四年內從事教育及相關行業(yè)工作的建議,一面向朱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及受聘學校發(fā)出檢察建議,要求兩單位從完善教師品行審查制度、加強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和法制觀念的培養(yǎng)、加強對學生的法治宣傳和性安全教育等三方面改進工作。目前,上述建議均被采納。
作者:付靜宜
責編:王家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