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上午,湖北高警漢川大隊民警在轄區(qū)滬蓉高速開展執(zhí)法行動,突然一輛黑色小車在距民警約100米左右的位置停車,司機打開車門,棄車逃竄。
民警馬上追了過去,但那位司機從互通高架的橋尾處跳橋逃逸。據(jù)民警現(xiàn)場估計,跳橋的地點距離地面有3至5米,非常危險。為防止當事人在高速公路上逃竄發(fā)生意外,民警沒有繼續(xù)追緝。
隨后民警對遺留在現(xiàn)場的汽車進行暫扣處理,并通過調取嫌疑人逃跑的沿途攝像頭,及其遺留在車上的一部手機,最終確定了逃跑司機熊某的身份信息。
4月5日,熊某迫于壓力,來到高警漢川大隊自首。他主動交代了自己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并稱自己“是第一次開車上路,本來就很緊張”,一看到有警察在前面查車,頭腦一熱就棄車逃跑了。
最終,熊某因涉嫌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依法被處以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