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周壽江 通訊員 黃聰
“楊檢察官,我已經(jīng)到大學報到了!謝謝你們給了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我一定會好好珍惜……”近日,涉案未成年人小七(化名)致電仙桃市檢察院報喜。
小七此前是當?shù)匾凰袑W的學生。去年8月,在校外朋友的“引導”下,小七將手機、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賬號和密碼提供給他人,幫助他人接收和轉(zhuǎn)移犯罪所得。
今年2月,案件移送仙桃市檢察院。綜合考慮小七是未成年學生,系初犯,悔罪態(tài)度好等,本著教育、感化、挽救原則,仙桃市檢察院在進行不公開聽證后,決定對小七適用附條件不起訴,設置6個月的考驗期,并聯(lián)合學校和社工對其觀護幫教。
6月,尚在考驗期的小七走進高考考場,后其被國內(nèi)一所大學錄取。
“祝賀你成為一名大學生!好好學習,爭取早日通過考驗期?!背修k檢察官楊明勉勵小七。
“成長路上,難免會有孩子因一念之差誤入歧途。對于涉罪未成年人,我們始終嚴格落實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quán)益,幫助他們早日回歸社會,努力實現(xiàn)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毕商沂袡z察院負責人龍珊珊說,該院檢察干警通過標本兼治,精準幫教,今年共幫助3名迷途少年圓夢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