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案件平均審理期限縮短7.5天
2018-01-08 08:32:00 來源:湖北日報
    湖北日報訊 湖北日報訊 (記者王兵)1月6日,黃岡市人大五屆三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肖笛作工作報告。報告披露2017年審理的多起大案,而銳意改革和積極“觸網(wǎng)”讓該院線下線上拓展了影響力。
    報告稱,201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56370件,審執(zhí)結52528件,同比上升33.4%和40.3%,其中市中院的受理案件數(shù)和審執(zhí)結數(shù)同比上升37.8%和51.9%。這表明,該市法院系統(tǒng)的審執(zhí)結率有大幅提升,市中院的提升幅度更大。審判效率提高,市中院在結案數(shù)同比上升超五成的情況下,案件平均審理期限降至52.8天,同比縮短7.5天。
    這些案件中,市中院2017年11月15日至16日開庭審理“黃岡傳銷第一案”,28名被告人來自山東、安徽、河南等10省;英山法院12月1日開庭審理全省首例生產(chǎn)、銷售假藥公益訴訟案,該案中,檢方除對涉嫌生產(chǎn)、銷售假藥的兩名被告人提起刑事起訴外,還一并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據(jù)悉,作為全省改革示范法院,黃岡中院2017年初出臺《黃岡法院五年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和36項改革方案及配套制度,包括探索實行全員績效考核、打破法官入額終身制、“全科化”辦案等,其力度在全國法院系統(tǒng)中居于領先。
  • 為你推薦
  • 公益播報
  • 公益匯
  • 進社區(qū)

熱點推薦

即時新聞

武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