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加嚴鋼鐵產能置換比例
2018-01-09 08:23:00 來源:湖北日報
    湖北日報訊 據新華社北京1月8日電 記者8日從工信部獲悉,工信部新修訂了《鋼鐵行業(yè)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對置換產能范圍細化明確,加嚴置換比例要求,加大監(jiān)督力度,嚴禁新增產能。
    工信部提出,用于置換的產能須同時滿足“1個必須+6個不得”這兩個要求?!?個必須”指用于產能置換的冶煉設備須在2016年國務院國資委、各省級人民政府上報國務院備案去產能實施方案的鋼鐵行業(yè)冶煉設備清單內,2016年及以后建成的合法合規(guī)冶煉設備也可用于產能置換。不在該范圍的冶煉設備一律不得用于置換。
    “6個不得”指用于產能置換的產能不得為:列入鋼鐵去產能任務的產能、享受獎補資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產能、“地條鋼”產能、落后產能、在確認置換前已拆除主體設備的產能、鑄造等非鋼鐵行業(yè)冶煉設備產能6類產能。這是“一票否決”項,即使在“1個必須”范圍內,觸及其中任何一條一律不得用于置換。
    為避免個別項目“鉆空子”逃避置換新增產能,工信部提出,只要建設內容涉及建設煉鐵、煉鋼冶煉設備,就須實施產能置換,即“建設爐子、就須置換”。
    在置換比例上,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環(huán)境敏感區(qū)域置換比例繼續(xù)執(zhí)行不低于1.25:1的要求,其他地區(qū)由等量置換調整為減量置換。
    為規(guī)范置換比例的計算,避免出現玩“數字游戲”現象,工信部對用于計算置換比例的產能換算表進行了調整,要求各企業(yè)退出產能與建設產能都要用這套換算表進行計算,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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