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2018-04-28 07:13:00 來源:湖北日報
    湖北日報訊 第四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于2018年4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8年4月27日

    第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于2018年4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8年4月27日

    第六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wèi)生檢疫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于2018年4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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