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獲得任何授權,將報紙原創(chuàng)的新聞報道放到自己的網絡平臺上,拉流量賺取利益,還不支付任何費用,這種情況并不鮮見。今日頭條因非法轉載《現代快報》4篇稿件,被判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另賠償現代快報為維權支出的合理費用1.01萬元。據悉,這也是目前網絡違法轉載傳統媒體原創(chuàng)新聞稿件判賠金額最高的案例。(10月16日《現代快報》)
今日頭條因非法轉載被罰,為有效打擊侵權行為樹立了標桿。無論傳統媒體還是網絡媒體,原創(chuàng)文字作品都受到著作權法、知識產權法等法律的保護。未經著作權人授權就隨意轉載,既侵害了作者的合法權益,也容易在瘋狂轉載、添油加醋中曲解作者本意。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就要以絕不姑息的態(tài)度重建創(chuàng)作者的信心。 (文/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