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楊宏斌、實習生張定)省紀委監(jiān)委10月23日通報,經省紀委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并報省委批準,三峽大學原正校級干部焦時儉,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經查,焦時儉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子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指出,焦時儉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權力觀異化,將公權力和影響力變成牟取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圍獵”,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又涉嫌職務犯罪,而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jié)嚴重,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