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江城9名被告人被判無罪
2019-01-09 07:39:00 來源:湖北日報
    湖北日報訊 (記者湯煒瑋、通訊員王田甜)1月7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該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上作的工作報告披露:2018年,全市法院共依法判決9名刑事被告人無罪,彰顯了不枉不縱、疑罪從無和程序正義的價值。
    工作報告提到,市法院在審判中嚴格遵循“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審慎判斷刑事案件的定罪和量刑依據(jù),做到不枉不縱,努力讓群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尤其是“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以來,武漢市法院認真落實最高法院“三項規(guī)程”,充分發(fā)揮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jù)、保護訴權(quán)、公正裁判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庭前會議功能,下大氣力推進關(guān)鍵證人、偵查人員、鑒定人出庭作證;對確認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jù),堅決依法予以排除;對證據(jù)不足不能認定有罪的,堅決依法宣告無罪。
    改革以來,全市法院按照庭審實質(zhì)化要求審理刑事案件,累計有896名證人出庭,38案啟動非法證據(jù)排除。2018年,全市法院共對9名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超過過去5年宣告無罪被告人數(shù)總和。
    省法學(xué)會刑法學(xué)研究會副秘書長付鳳鳴博士說,無罪判決的增加,彰顯了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成效,充分展示和實現(xiàn)了抗辯平等的訴訟要求,充分體現(xiàn)了疑罪從無和程序正義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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