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以來 ,荊門市公安局組織開展“春運安全大整治”行動,防事故、保安全、保暢通。
春運期間,荊門市各級公安機關按照“頻次不減、力度不減、聲勢不減”工作要求,集中開展酒后駕駛整治行動。對于查獲到的醉駕行為堅決落實“五個一律”要求,即一律刑事拘留、一律移送起訴、一律如實錄入系統(tǒng)、黨員或者國家公職人員一律移交同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民警或者交管部門負責人在辦案過程中不落實以上要求的一律嚴格追究責任。
荊門城區(qū)全面啟動國省道交通安全執(zhí)法服務站,對過往客運車輛進行臨檢,利用緝查布控系統(tǒng)對逾期未檢、套牌車輛進行布控查處。中心城區(qū)加大對酒后駕駛、搶道加塞、占用公交車道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鐘祥市組織開展“治黑、治亂、治超、治醉”交通違法整治行動,查扣違法車輛30余臺,查處違法駕駛員200余人次。東寶區(qū)強化農村派出所管交通工作舉措,農村道路交通事故下降27%。
1月21日“春運”啟動至26日,荊門全市公安機關幫助服務過往司機2600余人次,查糾客車、危爆車輛安全隱患300余處,組織查酒駕等交通管理專項行動60余次,查獲酒后駕駛、超載等違法行為200余人次,交通安全事故較去年同期下降3成。 (楊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