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華
市場監(jiān)管總局近日發(fā)布征求調整保健食品保健功能意見的公告,擬取消21項保健功能,如改善皮膚油分、促進生長發(fā)育、抑制腫瘤、單項調節(jié)免疫、預防脂溢性脫發(fā)、促進腸蠕動、預防青少年近視、減少皮脂腺分泌、減少皺紋等。(4月1日新華網)
民眾之所以容易受到保健品的誤導,一個重要的原因是這些保健品宣傳具有預防和治療疾病的功能,以至于很多人將保健品當作藥品來食用,甚至只吃保健品不吃藥品,耽誤了疾病診治?!稄V告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保健品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保健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根據這一條來判斷,這次擬取消的21項保健功能,無不涉及到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這些功能從一開始就應該取消,如今取消,只是一次糾偏而已。
這些廣告用語,都屬于公開宣稱預防和治療功能,或者暗示了某種功能。比如,有些功能雖然帶有“輔助”字樣,但輔助降血脂仍應該定性為宣揚降血脂,更有一些廣告用語連“輔助”字樣都沒有,仍然給人留下可以預防和治療疾病的印象。由此看來,取消保健功能的力度理應更大一些,將暗示預防和治療的功能也涵蓋在內。進一步而言,這種現象不僅存在于廣告當中,更存在于日常推廣和銷售現場,取消這些功能不僅要針對廣告,更應該針對日常推銷活動,否則廣告再正規(guī),夸大式宣傳仍可能廣泛存在。
保健品與藥品之間的界線不清,是保健品打著藥品的旗號來欺騙顧客的一大根源。我國有食藥同源的傳統(tǒng),也廣泛存在保健品廣告的刻意宣傳與誤導。正因如此,更需要為保健品與藥品劃出清晰界線,讓“保健品不能代替藥物”的觀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