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柏江(資料圖)
中新網(wǎng)7月25日電 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網(wǎng)站消息,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福建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jīng)理林柏江(副廳級)涉嫌貪污、受賄罪一案,經(jīng)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日前由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對被告人林柏江進行了訊問,告知其享有的訴訟權(quán)利并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福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林柏江利用擔任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福建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jīng)理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并以侵吞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