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9月1日起實施
2016-08-04 10:24:00 來源: 長江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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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網(wǎng)訊(記者 吳吟溪 實習生 孫麗華 通訊員 米嚴青)長江網(wǎng)記者從武漢市發(fā)改委獲悉,武漢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將從9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該管理辦法是武漢市第一個全面規(guī)范公共信用信息歸集、使用和相關管理活動的政府規(guī)章,共7章38條,明確了公共信用信息的構成及分類、信息歸集和披露方式、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等內(nèi)容。

該管理辦法劃分了公共信用信息類別。公共信用信息分為三大類,即基本信息、失信信息和其他信息并作了具體列舉。其中,基本信息包括可以識別信息主體身份的信息,以及各種資格資質(zhì)、認證認可、行業(yè)信用等級等信息;失信信息包括欠繳稅費、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業(yè)禁入等信息;其他信息包括表彰獎勵、志愿服務、慈善捐贈信息,司法機關提供的信息。

該管理辦法明確了披露期限期限。失信信息和其他信息中的不良記錄披露期限為5年,披露期限自失信信息和其他信息中的不良記錄形成之日起算。

市民如何查詢本人的非公開信息?該管理辦法規(guī)定了授權查詢類信息的查詢方式。查詢本人非公開信息的,應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查詢他人非公開信息的,應當提供查詢?nèi)擞行矸葑C明和被查詢?nèi)说氖跈嘧C明。法律、法規(guī)對信息查詢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單位、自然人可以要求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刪除本單位、本人的表彰獎勵、志愿服務、慈善捐贈信息。單位、自然人認為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披露的公共信用信息與事實不符,或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披露的,可以向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提出書面異議,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此外,該管理辦法明確規(guī)定了具體的守信激勵措施與失信懲戒措施。對于信用狀況良好的單位、自然人,行政機關在同等條件下,可以依法采取提供便利服務、優(yōu)惠政策、信用加分、優(yōu)化檢查頻次等激勵措施。對于信用狀況不良的單位、自然人,行政機關可以依法采取重點監(jiān)管、限制、增加檢查頻次等失信懲戒措施,引導形成誠信守法的社會信用氛圍。

據(jù)悉,目前武漢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正在逐步歸集各類信用信息,“信用武漢”網(wǎng)已上線,建立了誠信紅黑榜、信用查詢、信用承諾、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雙公示、信用案例等欄目,主要公示社會公開類信用信息,社會各界如需查詢社會公開類的信用信息可登陸“信用武漢”進行查詢。(網(wǎng)址:http://www.whcredit.net/cx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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