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月4日電(記者周蕊)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近日發(fā)布的空氣凈化器比較試驗結果顯示,市場上在售空氣凈化器實際凈化能力差距巨大,甲醛潔凈空氣量相差70倍。
消保委對20個主流品牌空氣凈化器進行的比較試驗顯示,實測顆粒物CADR值最低為77立方米/小時,最高為569立方米/小時,適用面積最小為9平方米,最大為68平方米;PM2.5潔凈空氣量最高為518立方米/小時,最低為69立方米/小時,相差7倍多。
比較試驗還測試了20件樣品的甲醛和二氧化硫污染物凈化性能,結果顯示,甲醛潔凈空氣量最高為282立方米/小時,最低為4立方米/小時,相差70倍;二氧化硫潔凈空氣量最高為354立方米/小時,最低為13立方米/小時,相差27倍。
消保委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時應關注空氣凈化器的顆粒物潔凈空氣量(CADR)和適用面積,應選擇產(chǎn)品適用面積不低于實際使用面積的空氣凈化器。空氣凈化器運行時,盡量放置在房間中央,并確保出風口附近無遮擋物,保證室內(nèi)空氣的實際循環(huán)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