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調(diào)整孤兒和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市本級福利機構(gòu)養(yǎng)育孤兒的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提高至2581元/人/月,社會散居孤兒的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提高至2065元/人/月,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視情分別提高至413—2581元/人/月,增幅為5.2%。調(diào)整后的標準自今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共惠及孤困兒童700余名,將有力提升孤困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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