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深圳皇崗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在皇崗口岸從一名入境旅客行李中查獲一批檳榔果實,共4.6千克,用報紙包裹,果實新鮮富含水分。該名旅客未主動對該批貨物進行申報,也無法提供相關審批許可證書和檢疫證書,工作人員依法對該批貨物作截留銷毀處理。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入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新鮮水果蔬菜、種子、種苗及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等禁止攜帶入境。新鮮檳榔屬于植物果實,具有繁殖能力,違法攜帶入境可能引進外來物種、引起病蟲害,影響我國生態(tài)環(huán)境及農業(yè)生產。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廣大旅客,入境前請了解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切勿違法攜帶禁止攜帶入境物品入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