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臨沂市蒙陰縣的劉先生遇到了一件糟心事。“2017年12月30日,為了迎新年,我買了一箱白酒,和親朋好友聚餐的時候打開一看,是假酒,找到超市卻只給換不給退。”1月1日上午,市民劉先生撥打臨沂市12345政務服務熱線反映。
據(jù)劉先生介紹,當時聚餐準備開啟酒瓶時,突然發(fā)現(xiàn)酒瓶上的商標不清楚,一朋友便好奇地用手機“掃一掃”辨別真假,可幾次掃描都無結果。“隨后,打開一瓶發(fā)現(xiàn)這酒也太假了,50度的酒,一點酒味都沒有。”劉先生說,“隨后,我?guī)е普业疆敵踬u酒的超市,超市工作人員也發(fā)現(xiàn)這一箱酒不對,說白酒雖不是正品,飲用后并不會造成不良影響,且對我及朋友并沒有造成實質傷害,不同意退錢,只承諾給我換一箱同價位的酒。”
就此事,記者咨詢了沂蒙晚報法律顧問、山東頤平律師事務所主任彭海律師,他介紹,如果是假酒,那么消費者要盡量保存好相關證據(jù),然后向工商部門反映,工商部門可以上門查處。根據(jù)工商局的分類,酒是食品的一種??缮暾?ldquo;退一賠三”,消費賠償?shù)?ldquo;保底金額”是500元,即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