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劉長山路現山寨“華聯超市” 槐蔭市場監(jiān)管局介入調查
2018-02-05 09:40:00 來源:濟南時報
  劉長山路與臘山北路路口牌匾上“華聯超市”四個大字異常醒目,從顏色到字形都與濟南華聯超市的相同。 記者柏凌君 攝
  真假大潤發(fā)事件剛剛告一段落,濟南山寨超市風波又起。2月1日,不少市民發(fā)現臘山北路和劉長山路交叉口附近,新開了一家“華聯超市”,開業(yè)活動吸引了不少顧客。但讓人意外的是,這家“華聯超市”竟然是山寨的。目前,槐蔭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已經介入調查,濟南華聯超市有限公司也正在準備材料,將對山寨“華聯超市”進行起訴。
  現場探訪 都叫“華聯超市”,顧客難分清
  2月2日上午10點半左右,記者來到這家“華聯超市”,在劉長山路和臘山北路交叉口的國茂市場頂層和市場入口處,已經豎起來三個巨大的“華聯超市”牌匾,從路口牌匾到市場入口的牌匾,“華聯超市”四個大字都格外醒目,從顏色到字樣也與濟南華聯超市有限公司的一模一樣。
  在超市入口處,隨處可見穿著“華聯超市”標志工裝的工作人員,和印有“華聯超市”標志的購物推車。超市在二層,面積近2000平方米,可選擇的商品種類很多,開業(yè)期間還有活動,超市內人流不斷。
  在超市內,記者隨機詢問了4名顧客,其中3名年紀稍大的顧客都表示,“這個超市跟濟南華聯是一家,這不都叫華聯嘛。”只有1名年輕的顧客稱:“應該不是一家”。
  記者了解到,這家“華聯超市”2月1日剛剛開業(yè),開業(yè)前就已經開始辦理會員卡和發(fā)放宣傳單,附近不少居民都以為這家超市是濟南華聯的連鎖超市。
  從顏色到字樣都與濟南華聯的如出一轍,那這家超市真的是濟南華聯的連鎖超市嗎?這家超市的負責人張女士表示,她是天津人,來濟南經營超市之前,并不知道濟南有個華聯,叫“華聯”這個名字是得到了天津華聯的授權。
  真假“美猴王”“華聯超市”是獨創(chuàng)字形,擁有獨家使用權
  說起華聯,大家并不陌生,北京華聯、上海華聯、濟南華聯……那么多的華聯讓人傻傻分不清楚,那這些華聯之間有什么關系呢?記者了解到,“華聯商廈”這塊金字招牌,是上世紀80年代國家原商業(yè)部創(chuàng)建的,北京華聯、上海華聯、濟南華聯、天津華聯等都是華聯商廈的成員單位,有“華聯”名字的使用權,但他們都是相互不隸屬的獨立的企業(yè)。
  那這家華聯超市是否注冊了“華聯超市”,又是否可以使用“華聯超市”的名字呢?據濟南華聯超市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早在2002年2月,濟南華聯超市有限公司已經注冊,在濟南任何其他公司和個人不可能再注冊這個名稱,而“華聯超市”這四個字的字形也是他們公司獨創(chuàng)的,濟南市轄區(qū)自營的23家大型超市門店擁有獨家使用權,他們從未向任何企業(yè)任何大賣場、超市授權使用。
  “我們有自己的VIS視覺識別系統,其他單位和個人不經授權擅自使用我們的獨創(chuàng)字形,已經構成了侵權。”他說,用華聯的很多,但“華聯超市”四個字連起來用,而且是這種字形寫法的,全國只有我們一家,“你用‘華聯’也好,‘華聯商廈’也好,我們不會管,但如果用‘華聯超市’四個字,跟我們完全一樣,我們肯定不同意。”日前,濟南華聯超市有限公司已經向槐蔭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舉報,認為該超市對其“華聯超市”的名稱字跡造成侵權,公司也在準備相關材料,將對對方侵權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
  市場監(jiān)管違法行為已立案,正在調查處理
  “濟南華聯的舉報,我們非常重視,也非常慎重,針對這起案件,我們成立了專案小組。”據槐蔭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接到舉報以來,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專案小組已多次現場調查取證。
  負責本起案件的槐蔭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綜合執(zhí)法大隊公平交易中隊中隊長徐先生介紹,張女士的超市是在2017年12月以個體工商戶的名義辦理的營業(yè)執(zhí)照,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名稱是濟南槐蔭賽佳華聯超市,今年1月12日,在超市未開業(yè)前,槐蔭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去現場檢查發(fā)現,雖然還沒有開業(yè),但賽佳華聯已經以“華聯超市”的名號開始對外宣傳,截止到1月12日,賽佳華聯已經發(fā)放了4000張會員卡和3000份宣傳單,而會員卡和宣傳單上“華聯超市”四個大字非常醒目,“賽佳”兩字并未出現。
  在槐蔭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賽佳華聯的詢問筆錄中,對于“華聯超市”字形使用問題,張女士給出的答復是,按照注冊商標字體確定的。根據張女士提供的資料,賽佳華聯超市確實獲得了天津華聯商廈企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的授權,但授權的商標是 “HL華聯”而非“華聯超市”。
  “目前,我們已經立案,正在對賽佳華聯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2月4日,徐先生介紹,賽佳華聯的行為涉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yè)字號,系混淆行為,這種混淆會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已經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調查取證完成后,槐蔭市場監(jiān)管局將依法及時作出處罰決定,維護企業(y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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