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是大年初三,新春假期過半,你家的年貨還夠嗎?各大超市陸續(xù)重新開張,又到了進補的時候。
2018年2月16日,一位來自重慶永川的市民報料稱:在超市采購零食,買了一袋182g的堅果,付錢時發(fā)現(xiàn)價格是39.5元,但報料市民說印象中價格是29.8元,為了印證自己的記憶,再次回到貨架上確認情況,結(jié)果還真是原價29.8元,促銷價卻是39.5元。
報料市民認為,原價價簽標示在商品貨架上,但是特價價簽卻標示在走道特價區(qū),這樣的操作難免會讓消費者造成錯誤的引導。
報料市民發(fā)現(xiàn)情況后,連忙找到超市工作人員詢問情況,工作人員回復稱:“之前的價簽沒有撤下來”,這一回復令報料市民氣不打一出來,“這難道不是欺騙消費者嗎?”,買貴退差價的說辭,看起來就是睜眼說瞎話一樣。
小編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在選購商品時,一定要仔細查看商品價錢簽,以免造成自己的不必要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