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春節(jié)前夕,焦作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成功端掉一售假酒窩點,查獲“汾酒”“五糧液”“茅臺”“國窖1573”等各類品牌假酒1000余瓶。
2018年2月5日,該所經偵中隊獲得一條線索:民主路附近某煙酒店存在銷售假酒的現象。隨后,經偵中隊成立專案組進行調查。經調查發(fā)現,這批白酒確有異常。經市工商部門鑒別后,認定為假冒商品。
據悉,2013年以來,犯罪嫌疑人花某、程某在明知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情況下,依然購買并銷售“汾酒”“五糧液”“茅臺”“國窖1573”等假冒品牌白酒。2015年,犯罪嫌疑人花某、程某曾因涉嫌銷售侵權“汾酒”被市工商局行政處罰。
2月6日,經偵中隊民警迅速行動,將花某、程某一舉抓獲,并查獲其在店內和倉庫存放的各類假冒品牌白酒110余箱,散裝酒150余瓶,共計1000余瓶。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花某、程某對自己售賣假酒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花某以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程某被取保候審。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