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的螺螄,為何不能捕撈
2018-03-09 08:42:00 來源:湖南日報
  3月6日中午,岳陽縣漁政局城陵磯漁政站執(zhí)法人員與岳陽市江豚保護協(xié)會志愿者聯(lián)手,抓獲來自益陽市大通湖區(qū)的違法捕撈嫌疑人付世明、蔣仕美,查獲卵河螺570公斤并放生。
  當日11時,岳陽市江豚保護協(xié)會志愿者吳亞洲等巡邏至洞庭湖岳陽縣麻塘大堤,發(fā)現(xiàn)堤上停著2臺小車、2人在望風,9人在洞庭湖里撈螺螄;另有5臺三輪車停堤上裝螺螄。望風者看到吳亞洲,即朝水中人喊“快跑”?,F(xiàn)場3臺裝著螺螄的車和人立馬開溜了。協(xié)會負責人囑咐吳亞洲現(xiàn)場拍照取證,并急報岳陽縣漁政局城陵磯漁政站站長彭向明,還就近選派志愿者徐立君增援。
  彭向明立即派執(zhí)法人員姜明、王超、張鵬程出馬。違法捕撈嫌疑人見勢不妙,棄了2臺三輪車、爬上小車往南逃竄。吳亞洲與很快到達的漁政執(zhí)法人員展開追擊……
  協(xié)會秘書處隨即將前方動態(tài),在“永遠留住江豚的微笑”微信群直播。有人問:“為啥不能打螺螄?”
  江豚保護協(xié)會負責人釋疑道:“洞庭湖是‘國際重要濕地’,不是個人的菜園子?,F(xiàn)在是洞庭湖禁漁期,也是魚類繁育特護期,任何人不能違禁下湖捕撈!任何水生生物都傷不起!螺螄是濕地底層生物、魚類的食物,如同單車鏈條的第一節(jié),它若被毀,整個水生生物鏈就會崩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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