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網傳文章稱,成都市第一人民醫(yī)院腫瘤科收治了一位年僅5歲的癌癥患者,孩子患病的原因是因為平時愛吃零食,還從小就喜歡方便面、火腿腸、可樂。文章稱,小患者在醫(yī)院接受治療半年后不幸去世,“成都市第一人民醫(yī)院腫瘤科主任醫(yī)師段萍說,這足以證明癌癥的發(fā)病時間有年輕化的趨勢。女童的母親說沒有患肝癌的家族史,孩子平時身體也很好,只是從小就常愛吃零食。”癌癥竟然有可能是因為吃零食導致的,這是真的嗎?
記者看到,作為論證的論據,這篇網傳文章援引了某“非營利性機構”的調研數(shù)據,稱目前孩子們常吃的零食添加劑很多,10%的兒童每天食用含添加劑零食3次以上,6%的兒童每天飲用飲料超過3瓶等。接著,文章繼續(xù)“控訴”了方便面、火腿腸、果凍、冰激凌、蜜餞、餅干等6種零食,對這些“添加劑制成”的零食進行一一批判,稱這些里面的添加劑都對人體有害。文章總的觀點可以歸納為:含有添加劑的零食如狼似虎,危害人體健康;癌癥的發(fā)生、年輕化趨勢與這些零食密切相關,甚至有著因果關系。最后文章中強調,這些觀點是從臨床醫(yī)生口中說出的,暗示其可信性。
不過,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對此文進行求證后發(fā)現(xiàn),成都5歲癌癥患者的這條信息最早可以追溯到2014年,確有原型,但是原報道并沒有“多吃零食導致癌癥”這個定論,而是在傳播過程中有自媒體進行了誤讀,逐漸讓這條新聞演變成謠言。
先來看看食品添加劑和癌癥成因的問題。
上海辟謠平臺也在之前的求證中了解到,在包含我國在內多個國家,合理使用添加劑是國家法律法規(guī)所允許,這可以使食品更豐富、更安全。要說有錯,那就是食品添加劑的濫用,但這不應歸咎于食品添加劑本身。在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中明確規(guī)定的食品添加劑,已經過相關部門的風險評估,是可以放心使用的;但必須按照標準規(guī)定要求規(guī)范使用,濫用、超范圍以及超限量使用都是不允許的。可見,所謂的含有添加劑、正常加工的零食一定危害人體健康這一說法是沒有事實依據的;況且,目前也沒有任何研究可以證明,合理使用添加劑的食品會與腫瘤有直接關系。大伙兒大可不必“談添加劑色變”。
另外,雖然食物、營養(yǎng)與癌癥有一定的相關性;但是科學研究上的“相關性”是一件可大可小的事情,發(fā)生關聯(lián)的條件也十分復雜,癌癥的發(fā)生、年輕化趨勢與吃零食之間是無法直接簡單推導出因果關系的。
那么,文章中被引用“重要觀點”的段萍醫(yī)生又是何許人?會不會是虛構出來的人物呢?
記者核實發(fā)現(xiàn),“成都市第一人民醫(yī)院腫瘤科主任醫(yī)師段萍”確有其人,段萍醫(yī)生也的確收治過這樣一位5歲的癌癥患者。在2014年的一次義診中,段萍醫(yī)生在接受當?shù)孛襟w采訪時第一次提到了這個病例。這名5歲肝癌女童是她早前遇到的病人,女童的母親自述家族無患癌史,孩子從小喜歡吃零食。段萍推測:“小女孩之所以患肝癌,或許與這種不健康的飲食習慣有關。”
不久之后,有自媒體對此報道進行了摘編,但其中的文字卻變成了:“小女孩之所以患肝癌,與這些不健康的飲食習慣不無關系。”對比一下就能發(fā)現(xiàn),“或許有關”的表述變成了“不無關系”,原本的邏輯關系隨之變化。當年9月,有自媒體引用了后者的報道,還添加了某非營利性機構對于“毒零食”的調查結果,稱有“6種零食含添加劑最多”。經過多次編輯,這篇文章中5歲女孩患肝癌給人的感覺就是吃了含有添加劑的零食導致的。該文章在網上傳播后,引發(fā)大量網友關注。再往后發(fā)展,“蹭熱點”的自媒體繼續(xù)添油加醋,列舉出了這些“毒零食”中的添加劑的種類。
一時間,當事專家段萍也陷入這個輿論漩渦。2014年10月,四川媒體《成都商報》就網傳的這些夸張描述向段萍求證。段萍表示,癌癥發(fā)病原因是多因素的,不能因為娃娃愛吃這些零食,就倒推斷定它跟癌癥發(fā)病有關。
也就是說,網傳文章中的觀點“含有添加劑的零食如狼似虎,危害人體健康”“癌癥的發(fā)生、年輕化趨勢與這些零食密切相關,甚至有著因果關系”從一開始就不是段萍醫(yī)生說的,這兩個觀點完全是自媒體的主觀臆想。由于謠言中涉及癌癥、添加劑以及零食這些熱門網絡關鍵詞,這些謠言又被炮制出多個版本,反復在網上傳播。
上海辟謠平臺提醒,下次如果再看到這條謠言,不要隨手轉發(fā),而要隨手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