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吃貨的眼中,到火鍋店點一份能夠充分吸收湯汁的老油條,絕對是享受人間美味。但是松陽法院近日審理的一起銷售“毒油條”案件,著實讓人為此捏一把汗。
銷售“毒油條”的商販分別是宋某和葉某,都是松陽人,平時各自經(jīng)營一家早餐店,包括制作油條進行銷售。為了能夠讓油條好看,吸引顧客消費,宋某和葉某會往油條里放一種名叫硫酸鋁銨(明礬)的食品添加劑。使用這種添加劑后,炸出來的油條無論是色澤還是形狀,讓人垂涎欲滴,但油條內(nèi)的鋁含量卻超標了。
目前國家公布的食品鋁含量標準是≤100mg/Kg,但是宋某和葉某炸出來并送往火鍋店等餐館的油條鋁含量嚴重超標。在公安機關送檢樣品中,宋某制作的4份油條,鋁含量分別為844mg/Kg、836mg/Kg、984mg/Kg、1351mg/Kg,最多的超過國家標準12倍。葉某送檢的油條樣品在檢測時,鋁含量最高甚至達到了2536mg/Kg,超過國家標準的24倍!檢驗機構專家評估認為,長期攝入含鋁超過標準的食品會造成嚴重食源性疾病,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
案發(fā)后,公安機關從宋某和葉某處分別扣押了明礬6.8Kg和0.38Kg。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在制作銷售不合格油條期間,宋某的銷售金額為2萬余元,非法獲利3000多元;葉某的銷售金額5萬余元,非法獲利1萬多元。據(jù)此,法院以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宋某拘役3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判處葉某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
食品安全無小事。法官在這里再次提醒,目前國家對食品安全的管控已越來越嚴,違法成本會越來越大,生產(chǎn)經(jīng)營食品的商家應重視起來,切勿為一點蠅頭小利,讓自己付出慘重代價。害人又害己的事情可千萬不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