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世界知識產權日。23日,在四川省檢察院召開的保護知識產權新聞發(fā)布會上,通報。其中一起假冒注冊商標案,男子從廢品收購站收購進大量洋酒空瓶,租用房屋制造假冒名牌的數(shù)十種品牌洋酒,再發(fā)往西藏、上海、新疆等各地銷售。
通報稱,2014年12月起,陳某貴租用位于成都市龍泉驛區(qū)大面鎮(zhèn)洪河村3組40號的自建房作為制假加工點,從雙流白家兩家廢品收購站進購大量洋酒空瓶,通過電話聯(lián)系一廣州潮州男子購進假冒品牌洋酒的瓶蓋、商標,并購進總督威士忌等原料酒、罐裝工具,雇傭被告人楊某平、喻某容進行清洗、灌裝、貼標、封蓋、裝箱假冒“CHIVAS”“Hennessy”“百齡壇BALLANTINE'S”等數(shù)十種品牌的洋酒。然后由陳某貴通過多家物流公司發(fā)往西藏、上海、新疆等各地銷售。
2016年10月12日,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區(qū)分局在上述洋酒制假加工點,查獲待銷售的百齡壇特醇蘇格蘭威士忌(700ml)488瓶、黑牌威士忌(700ml)252瓶、百齡壇12年(700ml)369瓶、皇家禮炮21年(700ml)54瓶、軒尼詩vsop(700ml)120瓶、絕對伏特加(750ml)12瓶、杰克丹尼(700ml)235瓶、芝華士12年(700ml)106瓶、紅牌(700ml)312瓶、人頭馬XO(700ml)6瓶等各種品牌洋酒,查獲各種洋酒空瓶3552瓶、商標標貼59132張、瓶蓋及蓋套7426個及原料酒、脫蓋機、灌裝機、壓蓋機等制假工具,并當場抓獲三人。經鑒定,上述被查獲的1954瓶洋酒均系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共計價值人民幣302594元。陳某貴通過多家物流公司已查實的銷售貨款達592650.4元。
2017年6月22日,成都市龍泉驛區(qū)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被告人陳某貴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5萬元;判處被告人楊某平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判處被告人喻某容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7萬元。該案一審宣判后,被告人陳治貴提出上訴。
隨后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判,駁回陳治貴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