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祥泰門店前有人擺攤
鮑師傅門店的告知書
漢口水塔,一家掛著“鮑師傅”字樣的糕點店內(nèi),剛出爐的肉松小貝香氣四溢,人們購買的是潮流的滋味。
隔江相望,武昌司門口百年老字號“曹祥泰”里,人們只為吃上一口傳統(tǒng)綠豆糕,喚醒兒時的記憶。
長江南北,兩家門店,食材不同,糕點不同,但店門前食客云集,排起長龍,被冠以“網(wǎng)紅”二字。這兩家“網(wǎng)紅店”外,都有一群人,以“不用排隊”為名,加價兜售從店內(nèi)買出的糕點。人們將這群人稱為“網(wǎng)紅店黃牛”。
有人說,這群人的存在,方便了繁忙的都市人,不用排隊,加上5-10元就可以買到心儀的糕點;也有人說“網(wǎng)紅店黃牛”的泛濫將帶來種種問題,例如食品安全,例如公共場合的秩序等。
“網(wǎng)紅店黃牛”來自哪里?他們靠這收入多少?一旦出現(xiàn)食品安全問題找誰負責?端午節(jié)前后,武漢晚報記者到兩家“網(wǎng)紅店”門前,展開深入調(diào)查。
“黃牛”聚集公開加價售賣
6月4日下午5時,漢口水塔下掛著“鮑師傅”字樣的糕點店門前已經(jīng)排起了長約20米的隊伍。不時有“黃牛”上前,向食客們詢問是否需要購買糕點。現(xiàn)場“黃牛”有12人,他們手上有現(xiàn)貨,售價比店內(nèi)每盒高5元。為了證明自己售賣的糕點,每名“黃牛”手中都持有從“網(wǎng)紅店”購買糕點的小票。“你看看小票上的時間,16時45分購買的,很新鮮,加價不多。”面對準備排隊的人,“黃牛”總會上前兜售,見人猶豫不決,“黃牛”還會加上一句:排隊起碼得1個小時。
無獨有偶。6月17日下午4時,武昌解放路老字號“曹祥泰”店門口已排起了12米的長隊,綠豆糕店內(nèi)售價500克35元,而門店外的“黃牛”手中的價格是500克40元。就在“曹祥泰”門前的人行道上,兩撥人把購得的糕點擺開,大聲招攬著:“剛從店里買出來的,不排隊。”
兩家“網(wǎng)紅店”門前的“黃牛”多集中在門店前的人行道上。“這里‘同行’雖然多,但目標顧客明確,生意更能成功,在其余地方,人們會懷疑食品的真假。”一名“黃牛”說。
店家出招限購效果不明顯
“黃牛”多了,投訴自然也多了。人們投訴的焦點在于影響秩序,影響他人正常購買。店家也想了不少的應對方式。
水塔“鮑師傅”店門前,張貼著告知書:“現(xiàn)氣溫升高,請勿在非售賣窗口購買鮑師傅產(chǎn)品,如若出現(xiàn)任何食品安全問題,本公司概不負責,且食品出售概不退換。”與此同時,每位顧客限購肉松小貝2提(4盒),每人每天限購一次,憑票購買僅限一票。
但在現(xiàn)場,有“黃牛”不顧工作人員的勸阻,執(zhí)意再次購買。工作人員勸說無效,也只能放行。
“曹祥泰”門前的“黃牛”采用的是擺攤銷售。17日上午,“曹祥泰”門前,人們排隊等候的時間超過2小時,“曹祥泰”聘請5名安保人員維持秩序。
“我們沒有執(zhí)法權,除了勸說,也只能向城管等部門反映。”“曹祥泰”相關負責人說。
“萬一吃出毛病怎么辦?”
在漢口水塔“鮑師傅”門店前,一名“黃牛”吆喝著“不排隊的鮑師傅”。“萬一吃出毛病怎么辦?”面對購買者的擔心,“黃牛”掏出自己的手機,打開微信,當即表示可以互留微信、電話,一旦出事由他負責。“你到時候拉黑我,我還是找不到你。”購買者回應,“黃牛”連連擺手,稱“不會這樣”。
在兩家“網(wǎng)紅店”前,部分“黃牛”能夠提供購物小票。這也給商家提供了難題,如果從黃牛手上購買的食品出現(xiàn)質(zhì)量問題,“黃牛”一走了之,商家是否會被誤傷承擔責任。
對此,這家“鮑師傅”糕點店相關負責人稱,他們在銷售區(qū)域已經(jīng)加裝了攝像頭,消費者憑小票,店內(nèi)工作人員查看視頻資料,確認糕點從店內(nèi)購買,門店會按照規(guī)定承擔責任;而“曹祥泰”門店負責人則稱,如果消費者持有小票,糕點出現(xiàn)問題,他們會進行善后處理。
“黃牛”:人多提價多,人少提價少
在水塔“鮑師傅”糕點店前,記者和一名“黃牛”攀談起來。166元的糕點,他第一次開出了200元的價格,隨后降到195元。
“其實賺不了多少錢,一天最多賣5提,排隊、售賣都需要時間,一提賺20元,一天也就賺百余元。”這名“黃牛”直言,每天他們上午9時許就來到這里排隊購買,然后等待排隊的顧客。人越多隊排得越長,他們生意越好。有時提價多一些,人少時提價少一點。
“黃牛”說不少同行是熟人,如果排隊的人不多,他們就會一起去做點別的事情。“就是拿時間換錢。”“黃牛”見記者沒有購買意圖,迅速走開尋找生意。
“曹祥泰”門前的部分“黃牛”是附近居民。其中一人表示趁著端午節(jié),看著人多就來“湊熱鬧”。
律師
“黃牛”違反
《食品安全法》
在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何龍律師看來,“黃牛”的存在最重要的是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妒称钒踩ā返?5條寫明,國家對食品生產(chǎn)經(jīng)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chǎn)、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
“‘黃牛’這種行為是違背食品安全法的,進行食品銷售必須要辦理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經(jīng)營許可證,‘黃牛’個人沒有這些證件銷售食品,消費者可以向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舉報。”何龍表示,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查處該行為,可以進行罰款,如果因為食品衛(wèi)生問題導致嚴重后果的,“黃牛”可能承擔刑事責任。與此同時,城管部門也可以依據(jù)占道經(jīng)營進行處理。
目前,記者已將調(diào)查情況反饋至相關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