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蚌埠市食藥監(jiān)局根據《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和《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按照各類產品的風險程度,經廣泛聽取和征求意見和建議,制定了《蚌埠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目錄(第一批)》,已向社會公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此次我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圍繞在糧食加工品類,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類,調味品類,方便食品類,冷凍飲品類,速凍食品類,酒類,蜂產品共八大類。其中,小磨香油、米酒(醪糟)、農戶自產自銷的蜂蜜、蜂王漿、蜂花粉除外。
“這八類產品,生產工藝過程復雜,對設備要求較高,風險較大,因小作坊沒有足夠的設備設施,所以納入此次禁止名錄。”市食藥監(jiān)局食品生產監(jiān)管科科長楊寶鼎介紹,其中,糧食加工類中小麥粉里的專用小麥粉被列為小作坊禁止加工的食品種類之一。“例如面粉包裝袋上標有‘專用餃子粉’、‘專用面包粉’等等,”楊寶鼎說,為了改變小麥粉屬性,需要在小麥粉內添加不同的食品添加劑用來改變小麥粉,使之增筋,這項工藝過程較復雜,必須要求專用的設備進行添加,而小作坊內大多條件簡陋,沒有這類專業(yè)設施設備。
記者了解到,白酒也納入了小作坊禁止生產名錄內。“前期,市食藥監(jiān)局對我市白酒小作坊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排查摸底,掌握了轄區(qū)內白酒小作坊生產經營單位的現狀。”楊寶鼎告訴記者,在現場調研中,執(zhí)法人員發(fā)現一些白酒小作坊沒有發(fā)酵池,經營戶用塑料桶等塑料設備進行發(fā)酵,這樣不可避免會產生對人體有害的塑化劑。“白酒包含三種,一種是固態(tài)發(fā)的 、一種液態(tài)發(fā)的、一種是固液發(fā)的,這三種均全部禁止,不允許小作坊進行生產。”
據了解,此次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目錄,暫定有效期為五年,在食品安全風險基礎上,會及時地進行修正和調整。“明確禁止小作坊生產這些高風險食品,可有效降低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風險,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飲食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