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萬多買4瓶洋簽拉菲,打官司索10倍賠償,結果“虧”大了
2018-07-31 08:42:00 來源:
  買無中文標簽進口食品,獲賠十倍價款!前幾年,在不少媒體上可以看到這樣標題的報道。由于操作簡便易行,各地職業(yè)打假索賠人紛紛效仿,掀起了一股搶購“洋簽”進口食品索賠潮??紤]到“性價比”,無中文標簽的洋酒由于價格相對較高,成為此類人群眾的最佳搶購目標。
  不過,小編梳理近期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公布的各地相關判例發(fā)現(xiàn),買無中文標簽洋酒打官司索十賠賠償?shù)某晒Ω怕试絹碓叫 ?/div>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前兩天就公布了一個典型案例。
  故事的經(jīng)過是這樣的:

  1

  花43360元買4瓶法國拉菲

  以無中文標簽為由起訴

  要求退貨退款

  并10倍賠償433600元
  2017年7月11日,鐘某在武漢友誼國際大酒店買了4瓶無中文標簽的法國高檔紅酒:拉菲(2007)2瓶(15800元/瓶)、拉菲(2008)2瓶(5880元/瓶),共支付貨款43360元。
  隨后,鐘某以所購酒品無中文標簽、說明為由,訴至一審法院,提出兩項請求:一是判令武漢友誼國際大酒店退還貨款43360元,賠償433600元;二是承擔本案訴訟費。
  一審法院另查明,湖北人人大公司于2011年3月、12月期間,通過天津、上海海關分別進口2007、2008拉菲干紅葡萄酒,并將其中部分向武漢友誼國際大酒店銷售。
  2

  一審法院認為

  無中文標簽違反相關法律規(guī)定

  但無證據(jù)證明有毒有害

  或不符合營養(yǎng)要求
  本案所涉拉菲干紅葡萄酒系進口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違反了以下法律規(guī)定:
  一是《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條:“進口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有中文標簽;依法應當有說明書的,還應當有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并載明食品的原產(chǎn)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guī)定的,不得進口。”
  二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生產(chǎn)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jīng)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chǎn)者或者經(jīng)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但法院又指出:根據(j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條“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yǎng)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之規(guī)定,鐘某在購買涉案干紅葡萄酒后并未開啟和飲用,本案所涉干紅葡萄酒雖無中文標簽,但無證據(jù)證明其存在有毒、有害或不符合營養(yǎng)要求的食品安全問題,亦無證據(jù)證明其對鐘某造成誤導。故對鐘輝雄主張賠償價款十倍即433600元的請求,不予支持。
  綜上,一審法院除判決支持了鐘的退貨退款訴訟請求外,駁回鐘某的其他訴訟請求。訴訟費8454元,減半收取4227元,由鐘某負擔3804.30元,由武漢友誼國際大酒店負擔422.70元。
  3

  二審法院認為

  無證據(jù)證明涉案紅酒有食品安全問題

  鐘某未飲用涉案紅酒

  未發(fā)生實質損害后果

  無中文標簽僅構成標簽瑕疵

  鐘某明知無中文標簽還購買

  商家也不構成誤導
  二審中,雙方當事人均未提交新證據(jù)。二審法院武漢市中院認為,一審法院查明的事實屬實,依法予以確認。
  法院認為,食品安全是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yǎng)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本案鐘某所購買的進口紅酒系武漢友誼國際大酒店通過海關和出入境檢驗檢疫機關部門等合法渠道進口的預包裝食品,無證據(jù)證明涉案紅酒存在危害人體健康的食品安全問題,鐘某未飲用涉案紅酒,未發(fā)生實質損害后果。涉案紅酒雖然無中文標簽,但無中文標簽僅構成標簽瑕疵,鐘某明知無中文標簽的情況下仍要求購買,亦不存在誤導,其主張構成欺詐的請求也不能成立。
  綜上所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8454元,由上訴人鐘輝雄負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至此這一訴訟

  鐘某用時一年半

  倒賠進了訴訟費

  1.2萬余元

  4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近日對兩起同類訴訟

  作出二審判決

  索賠者不同

  但針對的是同一個商家

  購買過程均進行全程偷錄
  小編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上還查到兩份近日公布的買無中文標簽洋酒打官司索10倍賠償?shù)亩徟袥Q書。
  兩人分別到廣州市天河區(qū)大觀偉豐商行購買了無中文標簽的洋酒,其后向法院提起訴訟,以商家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為由索10倍賠償。
  但一二審法院均認為,其提交的證據(jù)亦不足以證實案涉產(chǎn)品存在有毒有害,或對人體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安全問題的食品,其支付購物貨款十倍賠償?shù)恼埱罄頁?jù)不足,不予支持。
  兩位買酒索賠者

  一二審均被判敗訴

  只能退貨退款

  10倍賠償未獲支持

  還得承擔數(shù)千元的訴訟受理費

  對于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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