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集體約談淡水魚市場經營戶
2018-09-11 09:40:00 來源:中國食品安全報
本報訊 為提高淡水魚市場經營戶對食品安全的認知水平和自覺守法經營意識,全面履行食品經營主體責任,近日,太原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在市內最大的五龍口海鮮市場對部分淡水魚經營者進行了約談。
  食藥監(jiān)部門組織經營業(yè)戶學習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重點強調市場開辦方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中應盡的法律責任,以及淡水魚經營者如何使用“一票通”,并現(xiàn)場進行了講解培訓。
  同時提出三點約談意見:一是來源要清,經營者一定要把上游的情況掌握清楚,在入市時,必須要有相關的證明以及相應的資質,并進行審查,一旦發(fā)現(xiàn)來源不清的貨物,下架封存,就地銷毀,不準入市;二是風險要清,經營者時刻要有防范風險的意識,要認真學習食品安全法,以及魚藥經營管理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魚藥使用相關知識,切實提高經營戶的食品安全意識和應對風險的能力;三是責任要清,經營者要切實落實好主體責任,加強法制學習以及企業(yè)自律,提高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主動性,積極推進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
  此次約談會為食藥監(jiān)管人員與業(yè)戶之間搭建了一個交流溝通的平臺,增進了執(zhí)法監(jiān)管者與經營者的相互理解和支持,達成了共同維護食品安全的共識。經營者紛紛表示,將進一步提高法制意識,文明守法經營,認真履行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各項管理制度,積極配合好食藥監(jiān)部門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使群眾放心消費、自身安心經營,共同營造安全和諧的市場消費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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