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鱒歸入三文魚”被律師舉報涉嫌構成壟斷!標準制定者稱產量小
2018-09-14 09:40:00 來源:
  近日,北京雙北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雅軍向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寄送了舉報信,認為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xié)會公示的《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報批稿)將虹鱒魚歸入三文魚,涉嫌限制、排除競爭,涉嫌壟斷行為。
  對此,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xié)會會長崔和向南都記者稱,符合《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的虹鱒中國年產量也就一萬噸,每年從國外進口三文魚多達十萬噸,不會構成壟斷行為。
  律師:虹鱒與大西洋鮭、太平洋鮭存在明顯競爭關系
  8月6日,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xié)會公示了《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報批稿),文中明確將虹鱒魚列為三文魚。
  北京雙北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雅軍對南都記者稱,就消費習慣而言,被廣大消費者所熟悉的“三文魚”是指海水養(yǎng)殖的大西洋鮭、太平洋鮭,它們都是海水魚,有洄游習性。一般經過低溫急凍的海水三文魚,生食相對安全,適宜生食,而淡水養(yǎng)殖的虹鱒魚沒有三文魚的洄游習性。
  王雅軍稱,淡水魚蝦通常不能生食,它們體內攜帶多種寄生蟲,生吃淡水魚或多或少都有感染寄生蟲的危險,因而不適宜生食,適宜熟食。
  虹鱒幼魚體側有美麗的斑點。來源:網絡
  王雅軍表示,大西洋鮭、太平洋鮭等需要從國外進口,成本較高,虹鱒可以在國內大量養(yǎng)殖,成本較低,盡管兩者魚肉切片外形相似,但在市場中存在明顯的競爭關系,大西洋鮭、太平洋鮭市場價格較高,虹鱒市場價格較低。近年來,不乏無良商家以虹鱒可冒充大西洋鮭、太平洋鮭牟利,損害消費者權益,導致消費者花高價生食虹鱒魚,影響身體健康。
  崔和:《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不會構成壟斷行為
  王雅軍向南都記者解釋,《反壟斷法》第三條規(guī)定,“本法所稱壟斷協(xié)議,是指排除、限制競爭的協(xié)議、決定或者其他協(xié)同行為”并“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壟斷協(xié)議”的壟斷行為。而《反壟斷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行業(yè)協(xié)會不得組織本行業(yè)的經營者從事本章禁止的壟斷行為”,更是禁止行業(yè)協(xié)會組織本行業(yè)經營者從事限制、排除禁止的壟斷行為。
  三文魚寄生蟲裂頭絳蟲生活史。來源:《生食三文魚》編制說明
  《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由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xié)會與十三家水產企業(yè)公司共同起草。王雅軍說,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xié)會制定《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的行為雖然值得肯定,但在制定單位中包括了一些虹鱒魚養(yǎng)殖及三文魚經營者,將虹鱒魚歸入三文魚,混淆了與大西洋鮭、太平洋鮭等三文魚的顯著區(qū)別,導致魚目混珠,不僅限制、排除兩者的競爭,涉嫌壟斷行為,還加大了消費者的經濟負擔,損害消費者身體健康。
  對于王雅軍指出的涉嫌壟斷行為,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xié)會會長崔和向南都記者稱,符合《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的虹鱒中國年產量也就一萬噸,每年從國外進口三文魚多達十萬噸,不會構成壟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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