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泉州市食藥監(jiān)局豐澤分局獲悉,日前,豐澤區(qū)人民政府印發(fā)《豐澤區(qū)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監(jiān)管體系建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一步提升豐澤區(qū)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水平,形成跨部門聯動的監(jiān)管機制。
未來兩年完成6個100%目標
《方案》明確,力爭到2020年,完成6個100%目標,包括學校及周邊食品經營單位持證率、從業(yè)人員有效健康證明持有率、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率、學校食堂“明廚亮灶”率、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和風險等級評定覆蓋率、食品安全量化分級公示率,年度評定“良好”及以上量化評級單位的比例達到90%。
同時,力爭到2020年創(chuàng)建學校放心食堂10家;學校食堂全部納入“一品一碼”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糧油制品、禽畜肉、水果蔬菜、調味品等重點品種的食材基本實現可溯源;建成學校食品安全快檢室10個;建成1個食品安全教育基地;在義務教育小學階段全面普及學校食品安全教材并開設食品安全教育課,每學期不少于16課時。
建立跨部門聯動監(jiān)管機制
《方案》指出,落實“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責任制,實行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誰主管誰負責、誰開辦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責任制,履行“黨政主抓、部門主管、企業(yè)主體、主官主責、人人主人”的“五主”責任,共同抓好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方案》提出,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校內方面,校長是校內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校內食堂和食品經營者對食品安全承擔主要責任;校外方面,“三小”單位經營者(即食品小作坊、小餐飲、食品攤點)是學校周邊食品經營活動的責任主體。
落實聯動監(jiān)管機制,街道辦事處全面履行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的登記義務,逐步完善學校周邊食品安全準入機制。推進學校及周邊“雙隨機”聯合檢查,每年不少于4次,重點核查經營主體資格,把控食品經營關鍵環(huán)節(jié),檢查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等法定責任和義務履行情況。
同時,強化校外托管機構監(jiān)管,教育部門負責組織轄區(qū)中小學校開展校外托管機構調查摸底,及時向食藥監(jiān)管部門通報更新轄區(qū)校外托管機構信息,食藥監(jiān)管部門依法依規(guī)對校外托管機構開展食品經營活動進行許可或備案、登記,并對其食品經營行為實施日常監(jiān)督和專項檢查。
公立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全覆蓋
《方案》明確,嚴格查處學校及周邊食品經營單位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未建立進貨查驗制度、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銷售“三無”(無廠名、無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中文標識、超過保質期限、腐敗變質食品等違法行為。
《方案》提出,推進示范創(chuàng)建。有計劃推進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單位、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逐步實現“明廚亮灶”,2018年基本實現公立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全覆蓋,2019年拓展至全區(qū)所有學校食堂,2020年學校周邊餐飲單位“明廚亮灶”率超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