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知名媒體曝出,大連某海產加工企業(yè),在生產“黃金鮑”過程中,使用硼砂。據(jù)稱該企業(yè)生產的“黃金鮑”銷量,在國內名列前茅。硼砂是什么?吃了事大嗎?
硼砂,又名十水四硼酸鈉,白色粉末狀無色晶體,易溶于水。可用于制作清潔劑、化妝品、殺蟲劑。過去我國某些地區(qū),在米粉等食品制作過程中,有加入硼砂來提升口感的傳統(tǒng)。但“傳統(tǒng)”并不是“安全健康”的同義詞。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fā)展,人們發(fā)現(xiàn)硼砂具有毒性,雖然這種毒性并不像“鶴頂紅”“砒霜”那么“立竿見影”,但當人體長期攝入含有硼砂的食品后,會引起食欲減退、消化不良、抑制營養(yǎng)素吸收,嚴重時會導致急性中毒,引起嘔吐、腹瀉、紅斑、休克、昏迷等中毒癥狀。
所以我國并未將硼砂列入食品添加劑名單中,也就是說硼砂就不是食品添加劑,在食品中加了就是違法行為。但由于將硼砂加入腐竹、肉丸、涼粉、涼皮、面條、餃子皮等食品中后,能起到增筋的目的。使食品韌性、脆性、彈性、都有所提升。
所以仍有不法分子抱著僥幸心理售賣含有硼砂的食品。央視就曾曝出河南某市十多家小型食品廠在制作沙琪瑪過程中非法添加硼砂的事件。以往媒體曝出違規(guī)使用硼砂的事件,多是淀粉含量高的食物。
這次大連該企業(yè),在產品銷量如此大的情況下,還敢違法使用非法添加物。個人猜測,就像當年三聚氰胺不是牛奶的必檢項目一樣,硼砂很可能也不是該產品的必檢項目。
我們可以期待一下調查的后續(xù)進展,該企業(yè)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希望判決能起到震懾作用,可以有效凈化我們的食品安全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