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發(fā)布白酒消費安全風險預警公告
2023-06-08 14:53:00 來源:
  為有效預防飲用散裝白酒、自制泡酒及防止誤飲醇基燃料中毒事件的發(fā)生,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普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辦特發(fā)布白酒預警公告:
  一、通過合法渠道購買白酒,選購正規(guī)廠家生產的預包裝酒品,查看標簽內容是否齊全,并索取票據(jù)。
  二、不要購買無產品標識、無生產廠家、無生產地址的散裝白酒。不要盲目自制、飲用藥酒,不泡制、不飲用非食用物質泡酒,不喝無標簽標識、浸泡藥材成分不清等來歷不明的藥酒。家庭自釀白酒嚴禁對外出售。
  三、白酒生產經營者要樹立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依法嚴格執(zhí)行質量安全控制體系,遵守進貨查驗、生產經營記錄、過程控制、檢驗檢測和自查自糾等制度。
  四、白酒生產經營者嚴禁購買、貯存和使用甲醇、工業(yè)酒精等非食品原料。醇基燃料是以醇類物質為主體配置的燃料,其工業(yè)甲醇毒性較強,誤飲后,對人體的神經系統(tǒng)和血液系統(tǒng)損壞大。使用醇基燃料的各類餐飲服務單位,要加強使用環(huán)節(jié)管理,嚴禁隨意存放,并進行明顯標識,指定專人管理,專間存放,嚴禁同白酒混合存放,嚴防誤將醇基燃料當白酒飲用。
  五、嚴格農村集體聚餐備案管理,嚴禁在集體聚餐中提供家庭自釀酒或散裝儲藏酒。
  六、積極倡導健康飲酒、文明飲酒風氣。飲酒后如果出現(xiàn)嘔吐、頭暈、嘴巴或身體發(fā)麻等癥狀要及時就醫(yī)治療。來不及就醫(yī)的,應當立即采取簡易催吐等方式,盡快排除體內尚未被吸收的毒素后及時就醫(yī),同時要保留好樣品或嘔吐物供專業(yè)人員救治參考。
  七、各種外用藥酒要妥善保管、標明用途,避免誤飲可能含有危害身體健康或生命安全的外用藥酒。
  八、各縣(區(qū))市場監(jiān)管部門要在轄區(qū)內開展散裝白酒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白酒生產、流通領域的監(jiān)管力度,堅決打擊白酒制假造假等違法行為。鼓勵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積極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投訴舉報白酒生產經營違法違規(guī)行為。
  溫馨提示
  1.甲醇是工業(yè)酒精的主要成分之一。攝入5至10毫升就可引起中毒,30毫升可致死,且其輕度中毒反應和普通醉酒類似,工業(yè)酒精和食用白酒難以直觀區(qū)分。甲醇對人體的毒性作用,主要特征是以中樞神經系統(tǒng)損傷、眼部損傷及代謝性酸中毒為主。一般于口服后8至36小時發(fā)病,表現(xiàn)為頭痛、頭暈、乏力、步態(tài)不穩(wěn)、嗜睡等。重者有意識朦朧、譫妄、癲癇樣抽搐、昏迷、死亡等。
  2.適量飲酒、不要酗酒。推薦標準:女性每天紅酒≤150ml、啤酒≤350ml、白酒≤45ml;男性每天紅酒≤300ml、啤酒≤700ml、白酒≤90ml;若飲酒過量,可大量飲用糖水、蜂蜜水,保護肝臟,加速酒精代謝。
  3.有肝功能不全、胃炎、胃或十二指腸潰瘍、食道炎、口腔潰瘍、高血壓、心臟病、甲狀腺疾病、牙齦敏感、松動、腎功能不全、腎小球腎炎的人,不適合飲酒。
  4.正在服用頭孢類抗生素或者高血壓、高血糖藥物、甲亢藥物等的患者要絕對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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