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請問是否可以將黃芪當初級農產品進行售賣,是否有經營場所(超市、藥店)的限制?
答復內容:
您好,您咨詢的問題回復如下:
一、衛(wèi)生部公布的《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對藥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體規(guī)定。如不在《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不能作為食品原料進行加工制作,也不能作為食用農產品銷售。
二、超市可以銷售食用農產品。藥店能否銷售食用農產品不屬于我局職能范圍,建議您向廣東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等部門咨詢。
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支持與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