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絡推手“立二拆四”獲刑四年
有償刪帖催生“圈子”:內外勾結各有分工
來源:楚天金報
據新華社電 曾炮制“干爹888萬帶我包機看倫敦奧運”“僧人后海船震”等網絡謠言的網絡推手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經營案,18日在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被告人楊秀宇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一審判處楊秀宇有期徒刑4年,處以罰金15萬元。
“立二拆四”懺悔:希望以我為戒
此案在9時30分開庭。被告除楊秀宇外,還有楊秀宇擔任法定代表人等職的北京爾瑪天仙公司、北京爾瑪互動公司以及楊秀宇的下屬盧梅。經法院審理查明,爾瑪天仙自2008年至2013年間,多次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和發(fā)布虛假信息服務,非法經營數額共計人民幣53萬余元。此外,爾瑪互動自2012年5月至2013年間,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非法經營數額人民幣22萬余元。
楊秀宇在庭后接受采訪時稱,其網名“立二拆四”源于圍棋術語“立二拆三”,之所以改為“四”,是因為其不愿“按套路出牌”。但虛假炒作、有償刪帖這些“不按套路出牌”的網絡營銷行為最終受到法律制裁。宣判后,楊秀宇表示:“希望網民、從事網絡營銷的同業(yè)者能夠以我為戒。服刑結束后我還會從事網絡營銷策劃行業(yè),但不會再去做虛假的網絡故事。”主審法官賈麗英表示,公民在網絡中表達意愿同時不能觸及法律的底線,損壞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廣大網民應自覺規(guī)范上網行為,應該加強對網上信息的辨別能力,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灰色鏈條:刪一條帖收費逾千
相關調查顯示,近年來,互聯網有償發(fā)帖、刪帖已成為業(yè)內常態(tài)。雖然各大論壇、貼吧等都對員工該類行為作出嚴格規(guī)制,但在利益驅使下,“內外勾結”仍舊為這些網絡“惡之花”提供了生存土壤。
在QQ群搜索界面中輸入關鍵詞“刪帖”,立刻就會顯示出超過150個QQ群的搜索結果。記者以想要刪除負面帖和網站首頁做公司正面稿件推介為由聯系了一名網絡營銷人員。他表示,刪一條帖價格在1200元到4000元不等:“我們刪帖是直接和內部經理對接的,給你提供的也是內部價格。”
一位門戶網站知情人士透露,一些網民會以個人名義通過貼吧、QQ群等渠道發(fā)布“提供刪帖、推介服務”的信息來“攬活”。而一些所謂的“危機公關”公司則主動搜索政府、企業(yè)負面信息,再通過相關網站工作人員進行刪帖操作從而收取費用,對外則以“信息管理”“信息壓制”等說辭一言以蔽之來規(guī)避監(jiān)督。
根據相關規(guī)定,有償刪帖和發(fā)帖行為不但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還可能構成誹謗罪、敲詐勒索罪甚至尋釁滋事罪。但有知情人士認為,這個“圈子”已較為固定且隱蔽,如不切斷內外部聯系很難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