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融媒體1月8日訊 1月4日晚11點20分左右,王先生夫婦二人神色匆匆地來到梨園警務站,向值班民警求助。
王先生介紹,他的兒子今年15歲。當天晚上,兒子在華僑城小區(qū)參加同學聚會。晚上9時許,兒子打電話回家,說自己打算穿越東湖景區(qū)返回家中,讓家里人不要擔心。
可2個小時過去,兒子仍沒有到家,也沒有給家人打電話報告行蹤。兒子隨身攜帶的手機也已關機,他們夫婦聯(lián)系不到兒子。
王先生稱,他從兒子的同學處了解情況時得知,他兒子早就動身回家了。擔心兒子出意外,他們夫婦就到東湖景區(qū)內(nèi)尋找兒子,但因對景區(qū)情況不熟悉,他們夫婦輾轉找了幾個地方,沒有找到兒子,夫婦倆非常著急。
該警務站民警蘇中華和輔警王浩聽完王先生講述后,極力勸王先生夫婦不要驚慌。
蘇中華與王浩均認為當晚氣溫比較低,東湖綠道上的光線也比較暗淡,孩子一個人在綠道上行走,容易迷路,應馬上幫家長去尋找孩子。他們立即向東湖綠道物業(yè)管理方發(fā)出通報,請物業(yè)人員協(xié)助警方找人。蘇中華還覺得王先生的兒子當晚極可能是利用步行方式回家,且仍在綠道上行走。為此,根據(jù)孩子的步行速度,民警對孩子所處的大致位置進行了合理推測。
蘇中華與王浩還開著警車,帶著王先生夫婦進入綠道,前往王先生孩子可能出現(xiàn)的位置尋人。
5日凌晨零時許,在距華僑城小區(qū)7公里遠的碧波賓館附近,大家看到了王先生的兒子。王先生的兒子正在匆匆趕路??吹絻鹤悠桨矡o恙,王先生夫婦倆懸在心里的石頭才落地。
家長給民警送錦旗場面。圖片由通訊員王謀清攝。
1月7日下午2點許,家住武漢大學附近小區(qū)的王先生夫婦,將一面錦旗送到了東湖公安分局梨園警務站民警蘇中華和輔警王浩手中,感謝兩人幫他們找到失聯(lián)的孩子。
少年手機沒電,掃不開單車,看不了導航
民警:一定要按指示牌路線走
原來,王先生夫婦的兒子當晚參加完同學聚會后,沒有找到合適可騎的共享單車,就決定先步行一會兒再說,看看能否在路上找到單車。
走出一二公里路程后,因手機沒電了,王先生的兒子無法利用手機導航功能找到回家的捷徑,也沒法用手機刷開路邊共享單車的鎖,被迫繼續(xù)徒步前行。
因對景區(qū)的道路網(wǎng)不熟悉,王先生的兒子只能一路走走停停,摸索著往家里趕。
有幾次,他還走錯了路,只好折返回去再重新出發(fā),所以他當晚就遲遲到不了家。
王先生則說,考慮到兒子已15歲,且曾在白天到東湖綠道上游玩過,剛開始時,他們夫婦覺得兒子不會迷路,也不會遇到什么危險,就待在屋子里耐心等兒子回家。
左等右等,一直未見兒子現(xiàn)身,且打兒子的手機打不通時,他們夫婦才著急起來。
他們夫婦憂心忡忡地沖到東湖綠道上尋人時發(fā)現(xiàn),綠道又長又曲折,且岔路多,他們夫婦找了十幾分鐘,沒找到兒子,就急急忙忙跑到警務站向民警求助。令他們夫婦感動的是,值班民警二話沒說,就答應幫他們找人。
該警務站民警提醒市民,東湖景區(qū)的治安很好,市民夜游東湖時,在沒有手機導航地圖可用的情況下,為防迷路及保證自身安全,一定要按指示牌指示的路線行走,一定要在路燈照亮的地方行走,千萬不要玩水。
遇市民求助就馬上出動
已成東湖民警習慣
長江日報記者了解到,按我國法律規(guī)定,一般情況下,人員失蹤24小時后,知情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會立案尋人。
在特殊情況下,如果失蹤人員的人身存在安全危險,或者失蹤人員屬于未滿十周歲的少年兒童,或者屬于精神病患者、智障者的,知情人可隨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會派員尋找失蹤人員。
東湖公安分局工作人員稱,在綜合考慮了轄區(qū)流動人口多、地形復雜、水多林密等實際情況前提下,要求下屬各派出所、各警務站在接到市民尋找失蹤人員的求助信息后,必須立即派民警去搜尋失蹤人員,以防止失蹤人員遇到危險。
從多年前開始,接到市民的尋人求助信息后立即出動,就馬上去幫助市民,已成為該分局民警的習慣。(記者陳奇雄 通訊員王藝臻 王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