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年縱火遭家人報警 為泄憤菜刀追砍父親
2013-11-27 20:15:58 來源:

因索要零花錢不成,17歲少年李某竟在家縱火泄憤,后又持菜刀砍傷父親頭部,造成其輕傷。日前,平度法院依法對該起故意傷害案件作出判決,未成年人李某被判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

今年1月2日,17歲的李某向奶奶索要零花錢時遭拒。為泄憤,他竟一把火將父親存放在家中待賣的對聯(lián)、福貼等物件全燒了。這一瘋狂舉動讓他父親極為惱火,情急之下報了警。很快警察就上門將李某帶到派出所接受訊問,期間又對李某進行了批評教育。

直到當天天黑時,李某才被父親從派出所接回家?;丶彝局?,有人打電話找他父親去喝酒,父親便讓他獨自回家。由于天氣寒冷,加上剛剛在派出所被警察批評教育,李某越想越氣,他認為父親不該因他放火報警,更不應該在天黑時讓他一個人走回家。

晚上9點,看到喝完酒回到家的父親后,李某順手抄起根木棒,準備進屋找父親評理。發(fā)現(xiàn)房門緊鎖后,李某一邊破口大罵,一邊怒踹房門。氣急敗壞的他扔下木棍,跑到廚房抄起一把菜刀,狠狠砍向房門。見狀后,李某的奶奶急忙上前拉住孫子,父親則趁機從屋內沖出來,猛地將兒子壓在身下,試圖奪下兒子手中的菜刀。爭奪過程中,李某瘋狂的一陣亂砍,剛好砍到了父親頭上。被砍了幾刀后,李某父親忍痛起身跑了出去,李某則爬起來繼續(xù)追砍,直至不見父親去向,他才扔下菜刀,獨自回房里睡了。鄰居聽見動靜后,趕緊撥打110、120。后經診斷,李某父親的頭部共有5處刀傷,已經構成輕傷。李某同時被抓捕歸案。

法院審理得知,李某父母離婚多年,他由父親撫養(yǎng)。由于缺乏管教,李某性格急躁、脾氣暴烈。法院認為,李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考慮到他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且當庭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

日前,平度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李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法院出于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綜合考慮,將李某確定為幫教對象,將在其緩刑期內定期回訪,幫助他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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