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大“瘦身”,警察豈能不管?
2014-03-03 09:49:38 來源:漢網(wǎng)

陳先生在廈門環(huán)島路買了110斤的芒果要帶回內(nèi)地老家,費了老大勁帶到機場,打包時一上秤,發(fā)現(xiàn)只有54斤,驚呆了的陳先生馬上報警,說要讓警察好好去管下那些攤販,挽回他的損失。機場公安分局的民警告訴他,這種事只有工商部門有管轄權,建議陳先生向工商部門反映。此外民警還勸告他,選購不熟悉的物品最好選擇正規(guī)商店。經(jīng)過勸說后,陳先生最后消氣,帶著54斤芒果上了飛機。(3月2日臺海網(wǎng))

110斤的芒果“瘦身”成54斤,警察可以不管嗎?

假定警察可以不管的說法成立,陳先生馬上要登機了,根本沒有時間去找工商部門,要陳先生找工商部門反映,豈非正確的廢話?“有困難,找警察”,豈不是一句廢話?至少,接警的警察應該向陳先生承諾:快速把相關報警情況轉(zhuǎn)告工商部門,案件處理進展情況隨時與陳先生聯(lián)系。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法履行下列職責: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陳先生上當受騙,財產(chǎn)受損,這已經(jīng)牽涉違法犯罪活動,因為有陳先生財產(chǎn)受損,難保沒有張先生、李先生等人同樣地上當受害,財產(chǎn)損失數(shù)額低不了,警察豈能置之不理?

“選購不熟悉的物品最好選擇正規(guī)商店”,言外之意是廈門正規(guī)商店之外的買賣都不值得信任?接警警察沒有果敢出擊,在警察來說,也許是小事,在陳先生來說,卻是大事,這個氣怎么可能消得了,消得好?至少會轉(zhuǎn)告給更多的朋友多多警惕廈門。警察難道愿意看到美麗廈門蒙塵嗎?

芒果大“瘦身”,警察考慮過這樣勸導陳先生的后果嗎?如果仔細考慮了,警察還會對陳先生遭遇無動于衷嗎?(李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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