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招加分優(yōu)錄政策出臺 湖北這五類考生可加分
2018-01-11 15:30:00 來源:

昨日,記者獲悉,2018年高考招生加分或優(yōu)錄政策出臺,五類考生可享加分政策,5A級青年志愿者等四類考生可優(yōu)先錄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高考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加分投檔: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少數民族考生(具體指宜昌市的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和五峰土家族自治縣以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轄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宣恩縣、咸豐縣、來鳳縣、鶴峰縣等10個縣市);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只取其中一項。

同時,散居在漢族地區(qū)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院校決定予以優(yōu)先錄取。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院校決定予以優(yōu)先錄取。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由院校決定是否予以優(yōu)先錄取。

此外,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tǒng)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院校決定予以優(yōu)先錄取。

市教育考試院提醒,符合優(yōu)錄政策的考生需在今年3月15日前將相關申報、證件、證明等材料上交縣(市、區(qū))招辦??忌陥髸r,提供的優(yōu)錄證明材料均應是原始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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